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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芒市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公告

浏览量:5816   作者:  日期:2016/6/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教督〔2014〕2号)要求,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拟于2016615-2016年6月17组织督导评估组,对芒市2016年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督导评估。

干部群众如需反映情况的,请向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联系电话:2121852,电子邮箱:987785334@qq.com

 

 

芒市人民政府

201663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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