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号,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保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刘一平带领的检查组在德宏州委常委、芒市委书记陈德金,德宏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有升,德宏州副州长苏洪涛及州、市两级相关部门领导的陪同下,深入芒市开展《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芒市医院、风平卫生院、芒核中医医疗点、团结村民间傣医傣药医馆等医疗卫生机构、民间医馆进行实地检查,并通过与相关部门领导、基层干部、医护人员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我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检查组强调,芒市要从弘扬中医国粹、传承优秀文化、服务人民健康等方面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增强群众对《条例》的认知和对中医药的认同,对于优秀的民间傣医傣药要增强文化渗透力,在更广的范围内形成关注和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共识和自觉,营造促进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在中医药产业规划布局上下功夫,科学统筹,因地制宜,积极施策,不断推进中医药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并与民族文化、旅游、养生结合,做强做大健康产业;要努力提高医疗机构管理、交流、学习等方面的信息化水平,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打造高素质的中医药人才队伍,高度重视人才在中医药发展中的作用,积极与学科前沿人才合作交流,引进高素质人才,强强联合,多方携手,建好平台,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州市两级人大要加强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力度,通过开展执法检查,更好地促进《条例》落实到位,助推德宏州中医药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