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芒市移民开发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版情况说明

浏览量:18225    作者: 日期:2017/11/13

芒市移民开发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版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单位)情况

1. 芒市移民开发局主要职能。

承担芒市范围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移民安置法律法规政策,做好移民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移民安置工作中的问题,维护库区及其他搬迁区域内和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稳定。

(二)推荐移民安置方案,并与规划设计单位和上级移民主管部门完成本行政区内的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和施工设计工作。

    (三)按照省、州、市人民政府(或授权省、州移民主管部门)与项目法人签订的移民安置任务及投资包干协议要求,分解、落实、完成本行政区的移民安置及后期扶持任务。

    (四)按照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管理和调度移民资金,组织对单项移民工程资金的使用进行审定。编报本行政区内移民安置实施项目及资金使用年度计划,按要求上报移民安置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统计报表。

(五)根据市人民政府委托,与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移民安置土地使用权属调整(流转)协议

(六)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经批准的移民施工设计,组织实施移民安置工程。

(七)按照公开、公正、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原则,对移民安置补偿投资方案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移民群众意见,严格依法办事,切实保护移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本行政区内移民安置实施项目的自查自验工作。

    (九)认真完成好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州移民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人员情况。

芒市移民开发局编制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数9人(事业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科级职局长1人、副局长2名,非领导职数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3人,比2016减少1人(调出)。(其中:公务员8人、事业干部1人、技术工人2人),退休干部2人。超编2人。超编的主要原因属于退伍军人安置,还有我局承担全市移民安置任务过重,需要设立相关股室开展移民安置工作。我局现设办公室、业务股、后期扶持股、财务室,共4个职能股室,在编实有车辆1辆。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1.2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31.2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131.24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了18.11万元,增长16%。是因为人员工资调资后变动大,增加车改补助和其他津贴。

1、工资福利支出92.76 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了18.5万元,增长25%

即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社会保障缴费、村(居)委会干部工资、临时人员工资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

2、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5.38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了0.47万元,下降0.31%

 其中:(1)办公费预算 2.84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0.28万元,是因为人员减少原因和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等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及开支各种预算外开支的规定要求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福利费 0 万元;(2)工会费 1.44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0.21万元,是因为调整了人员工资,工资总额增大,计提工会经费就自然增加。(3)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费)1.1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0.3万元,一是人员调出减少1人,二是2016年业务费是所有一般业务费合计数,到2017年把(业务费)细化到各项运行费。核定标准:办公费核定每人年均0.285 万元; 在职人员福利费核定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的2.5%,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4)差旅费预算1万元;(5)公务用车运行费2.5万元;(6)移民工作经费2万元。(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5万元。

3、退休人员费用预算23.1万元;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500元。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单位。

1)其中:退休费16.1万元;住房公积金7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7.13万元,是因为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也逐步在调升,以及增加退付以前年度养老金和住房公积金的原因。

三、政府采购预算

2016年度、2017年度都没有编报过。

四、名词解释(以下名词解释根据单位实际预决算情况说明自行选择)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入、拨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是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务出国(镜)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务出国(镜)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镜)中的国际旅游费、国外城市内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反映单位公务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 、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接待外宾)等支出。 

 

 

芒市移民开发局

201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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