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三台山乡人民政府

三台山乡妇联2021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半年总结

浏览量:6205    作者: 日期:2021/11/2

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我乡各级妇联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把产权改革作为联系服务农村妇女的重要载体,立足本职,积极作为,坚持“三个强化”,全力维护农村妇女集体产权合法权益。

一、强化组织领导,源头参与维护农村妇女产权改革。

乡妇联召开1次会议,组织学习有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思想和目的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要求各级妇联干部吃透政策、明确重点,结合“巾帼暖人心”“巾帼脱贫行动”等日常工作,深入农村妇女了解有关需求和问题,及时梳理突出问题,协商寻求解决办法,用心用情用力维护农村妇女合法权益。同时,畅通妇女产权改革工作诉求渠道,对上访妇女涉及产权改革的重、难点问题和矛盾纠纷,及时协调相关部门,通过走访调查、专题研究予以解决。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维护妇女产权改革合法权益氛围。

各村妇联组织充分发挥巾帼志愿服务队的作用,及时成立义务宣传小组,深入田间地头、农贸集市及农户家中,为群众宣传产权改革有关知识,解答改革重点、热点问题,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了群众知晓率。上半年,开展宣传宣讲活动1场,开展各类关爱慰问救助和巾帼志愿服务活动2场,引导妇女群众积极参与产权改革,在参与中及时了解现实困惑问题,面对面解疑答惑。

三、注重问题处置,切实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措施。

乡、村两级妇联干部在成员界定、股权设置等改革重要环节上积极作为,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因地因人制宜,重点关注出嫁女、离异女、丧偶妇女,招婿女和双女户、嫁入未落户妇女等特殊群体的成员身份认定和农村土地确权及农村集体经济权益维护,努力解决农村妇女在婚姻关系发生变化时无股可持,也防止重复享受股权等问题,最大限度保障妇女产权,做到农村妇女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上有名、名下有权”,并把产权改革与家庭工作结合起来,深入排查婚姻矛盾纠纷隐患,保障妇女产权改革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推动工作落实落细。

三台山乡妇联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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