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水利局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办事指南

浏览量:21577    作者: 日期:2021/3/16

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流

程示意图

 

 

 

 

 

 

 

 

 

 

 

 

 

 

 

 

 

 

 

 

 

 

 

 

  

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芒市行政区域内的水利基建项目,国家及省级规定必须由省级、州级审批的项目除外。

二、办理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附件第172项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实施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三、实施机关

芒市水利局

四、审批条件

1.项目建设具备规划依据;

2.已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

3.初步设计报告达到规范规程设计深度要求;

4.符合投资计划;

5.初步设计通过专家技术评审;

6.项目法人组建、水价、投融资等符合国家及省级规定的材料;

7.属于市水利局行政许可审批权限;

8.提交的申报材料符合相关要求。

五、受理地点

云南省德宏州芒市文蚌街15附2号芒市政务服务大厅芒市水利局接件窗口

六、申请材料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文件

份数

要求

备注

1

初步设计审批申请函

t原件

¨复印件

纸质材料,应采用A4纸,左侧装订。

2

填写文字清晰、申请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负责人签字,属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2

初步设计报告及附件

t原件

¨复印件

7

 

 

3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

¨原件

t复印件

7

 

 

4

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及审核意见

¨原件

t复印件

7

 

 

5

资金筹措文件

t原件

¨复印件

2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保证所提供材料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有公章的同时加盖公章。

七、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技术审查时限不计算在内)

八、审批收费

不收费

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

十、中介服务

十一、年审年检与制定培训

十二、资质资格

十三、审批流程

见附件

十四、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云南省德宏州芒市文蚌街15附2号芒市政务服务大厅芒市水利局接件窗口;

2.电话咨询:(电话)0692-2121585

(二)咨询回复

⒈窗口咨询和电话咨询的,当场能够答复的当场回复,当场不能答复的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在30个工作日内答复;

⒉通过网络咨询的,在30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得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https://zwfw.yn.gov.cn/portal)网上服务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或到芒市政务服务大厅水利窗口现场咨询及电话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

(四)获取办理结果

芒市政务服务中心水利服务窗口在受理审批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制作《芒市水利局关于准予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许可决定书》交申请人。

(五)监督投诉

1.窗口监督投诉:芒市目瑙纵歌路6号芒市水利局办公室,电话号码:0692-2117435;

    2.纪检监察投诉:芒市纪委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地址:芒市胞波路54号,举报电话:0692-2105292

    3.信函投诉:芒市纪委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通讯地址:芒市胞波路54号,邮编678400;

    4.网络投诉:芒市水利局门户网站(http://www.dhms.gov.cn/slj/Web/index.aspx),

电子邮箱:dhlxsl@126.com

    5.其他投诉:拨打“12345”政府热线,扫描政务服务“好差评”二维码。

(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申请人对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作出的审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芒市人民政府水利局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芒市人民政府或德宏州水利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直接向芒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云南政务服务网站下载(https://zwfw.yn.gov.cn/portal)或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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