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21号
(二〇一八年七月七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芒市审计局于 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5日,对2016年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芒市2016年纳入养护管理公路里程为2400.08公里,其中:省道1条82.83公里,县道23条515.94公里,乡道95条1006.91公里,村道197条794.40公里;桥梁123座;涵洞2000多个。
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17年9月30日,农村公路养护资金1128.51万元,按款项来源其中:上级补助资金920.31万元,市级配套198.59万元,其他收入9.61万元;按到账年度其中:2016年258.51万元,2017年870.00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计划不严谨。
(二)未建立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账务处理程序制度。
三、审计处理处罚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计划不严谨的问题,责成芒市交通运输局在编制公路养护计划应做到收支平衡。对未建立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账务处理程序制度的问题,责成芒市交通运输局在2018年会计核算科目设置应根据项目计划设置,并明确辅助报表格式。
针对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提出建议:一是按合同规定及时拨付大、中修工程款,避免形成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二是做好已交付工程需整改项目的落实工作,同时做好项目整改工作的痕迹资料。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芒市交通运输局已积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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