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20号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芒市审计局于2017年8月11日至2017年10月19日,对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的芒市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体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芒市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体工程位于芒市江东小区东侧,工程设计总建筑面积3007.53㎡,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层数为五层。
2015年6月27日发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964.32万元,合同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6月27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2月26日。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按照国家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开展工作,实行了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组织实施好该项目工程,在整个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基本遵循了国家和省现行基本建设程序。但存在投资超概算设计、多计工程款、超付工程款、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实际投资超批复概算193.76万元。
(二)多计工程价款131.20万元。
(三)超付投资款55.80万元。
(四)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三、审计处理处罚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实际投资超批复概算193.76万元,鉴于此工程已完工,也没有造成项目资金流失,故责成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得出现此类问题;对多计工程价款131.20万元予以核减,责成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审定结果支付相关单位工程价款;对超付投资款55.80万元,责成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追回多付投资款,并做调账处理;对财务管理不够规范,责成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补充完整该建设项目相关资金下达文件。
针对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应按基本建设程序,编制《设计概算》并以此对项目投资进行有效控制;二是严格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支付工程进度款,并约定保留一定比例的待结价款;三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完善相关会计资料;四是认真做好各项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及时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五是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工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健全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不断推进项目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进行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按照审定金额支付相关单位工程款;对超付投资款55.80万元的问题,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其调整到附属工程款中;对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将资金下达文件附在会计凭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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