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镇畜牧兽医站工作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动物疫病防控、畜牧业生产统计、畜牧兽医科技推广和培训、动物卫生监督(动物产地检疫、兽药塑料的监督)以及镇党委政府的其他工作。
一、开展的工作及完成情况:
(一)畜牧业生产完成情况
1、畜禽存栏情况(2020年三季度): 全镇共有畜禽养殖户2252户,生猪存栏10897头,能繁母猪存栏1033头,牛存栏3752头,山羊存栏3200只,禽存栏90812只(羽)。.
2、畜禽出栏情况:生猪出栏54771头,牛出栏18831头,山羊出栏9607只,禽出栏1220931只。
3、完成肉蛋奶总产16476.6吨。
(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动物疫病防控是畜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增加养殖效益的重要基础。强化动物防疫目标及责任追究制落到实处,严格按照《芒市镇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到责任到人, 职责分明,形成一级抓一级,保证整个防疫工作安排、部署、落实督查到位;同时建立严格的激励机制,确保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严密性、可持续性。五年来,共完成畜禽强制免疫注射478891(头、只次)牛口蹄疫注射56455头次、免疫密度为 92.0%,猪口蹄疫注射130391头次、羊口蹄疫注射22148只次,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注射95310头次,高致病性禽流感 85979791 只次,鸡新城疫880391只次,其它病种5350头(只)次。2018—2020年非洲猪瘟疫病防控工作:共排查养殖户2252户次,发放宣传资料和告知书4500份,无害化处置凝似病列生猪913头,参加疫病防控工作850人次,指导畜禽养殖户圈舍消毒306700平方米。
(三)产地检疫工作
检疫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检促防,防重于治”是我国动物防疫工作一贯的方针。建立健全动物及其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把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监督关,通过强化检疫和监督工作,有效促进动物防疫工作;强化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建立动物防疫可追溯体系,实现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促进生态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五年来共开展肥猪动物产地检疫53515头次、牛13535头次,出据动物产地检疫证明19723张;检疫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卫生监督的要求,坚决做到不重检、不漏检、不隔山开证,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严格按制度和措施执行,杜绝了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确保了我镇畜牧业的健康发展,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
(四)科技推广工作
1、畜禽配种改良工作。发展良种畜禽是助推畜牧业发展的基础。做好猪、牛的人工授精工作是当前畜牧业发展的根本保障,把配种改良工作当成一项经常性中心工作。完成牛冻精配种改良654头,产杂交犊牛543,猪配种改良7124窝,产仔成活头数62408头。
2、指导养殖户规范建设畜禽圈舍52户89间45000平方米,确保圈舍雨污分流。
3、种草养畜和青贮饲料推广工作。新增王草种植面积1820亩,现有人工种草保留面积2200亩,开展玉米杆、干蔗尖青贮10500吨(其中全株玉米青贮2871吨)。
4、开展科技培训105期(场)5135人次(其中建档立卡户1250人次)。
5、开展畜牧养殖和兽医诊疗服务12500人次,治疗大小家畜15675头次。
(五)“红牛”养殖工作(2016-2019年):全镇共有红色信贷户195户,涉及“红牛”贷款3800万元,牛饲养量达17535头次(含短期育肥),共出栏牛13354头,纯利润9347800元。
(六)惠农项目工作
1、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按政策要求,审核辖区内能繁母猪参保4058头、育肥猪937头,审核上报国家政策性补助204591元。
2、退耕还草项目:2019年完成了1000.3亩退耕还草项目的验收,共涉及农户121户、项目补助资金1000300元。
3、粮改饲项目:2017年完成全珠玉米青贮2871吨,涉及养殖大户12户,补助资金172260元。
二、工作成效
1、全镇的畜牧业稳步健康发展,畜牧产值明显;
2、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成效明显,养殖户防控意识得到加强,畜禽死亡率明显下降,特别是2018年以来,加强了非洲猪瘟和其它动物疫病的防控,确保了全镇区域内无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
3、3亿元红色信贷肉牛养殖项目扎实开展并有序地推进,突显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大户带小户的帮强带弱模式,肉牛饲养技术明显提升,养殖效益显著;
4、种植业、养殖业的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产业在不断提升。
三、下一步打算
1、强化动物疫病防控意识,抓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为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2、加强对新品种的引进,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3、对饲养户畜牧养殖技术培训全覆盖,
4、强化环保意识,加强对养殖场(户)的宣传,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得到全面提升。
5、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对恢复生猪生产的各种政策,引导具备条件的生猪养殖户扩大养殖规模,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建成万头猪场1个、千头猪场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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