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676501000
芒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并组织实施。2.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保障医疗基金安全、平稳运行,落实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3.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督促两定机构落实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4.贯彻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医用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项目和支付标准。5.落实药、医用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组织实施和调整药、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监督检查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执行情况。6.组织制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出、转入接续制度。8.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9.职能转变。芒市医疗保障局应贯彻落实德宏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确保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积极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10.完成与芒市卫健局、芒市民政局、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和衔接。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挖潜全面着力推进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芒市聚焦“基本医疗有保障”的目标,以“乡镇为单位,参保率到达98%以上,不低于上一年度的参保缴费人数,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率必须达到100%”为工作要求,2019年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365443人,其中:城镇职工28767人,城乡居民 336676人;参加生育保险 18633人。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35578.6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5182万元,职工生育保险支出825.26万元。
2.加强监管着力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安全。一是与27家定点医疗机构、84家定点零售药店签订服务协议。二是在芒市街心花园、芒市广场开展宣传4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三是对两定机构的检查。
3.统筹兼顾圆满完成门诊特殊疾病申报认定及年度审验工作。2019年慢性病享受总人数为15703人,其中:居民有11150人(原合医8621人),职工4553人。2019年12月止共审核两批,新增899人,其中居民688人,职工211人,9―12月份有550人提交材料,已送医院待审批,预计2020年2月份出结果。
4.优化措施着力提高医疗保障的便民服务能力。按照“参保要应保尽保、基本医保要到位、大病保险要倾斜、医疗成本要控制、经办服务要便民”的工作原则。一是市域内27个定点医疗机构实行“一站式”结算;二是通过政务服务政策宣传平台、手机短信及深入企业宣传等媒介及时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办事程序、最新医保政策和标准等政策。
5.扎实推进医疗保障扶贫工作的落实。一是芒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5481人,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100%全覆盖。二是一般诊疗费个人自付部分由基本医保全额报销;普通门诊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报销限额比普通居民提高5个百分点。对高血压Ⅱ—Ⅲ期、糖尿病、活动性结核病、癌症等28种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80%。2019年普通门诊104284人次,总费用481.22万元,统筹支付245.55万元,报销比例为51.03%;享受28种门诊特慢病报销2529人次,总费用49.09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48.55万元,统筹支付39.80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81.98%。三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州内乡级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免起付线,其余医疗机构设起付线,其中县级医疗机构(二级医院)400元、州级医疗机构(三级医院)800元、省级及省外(三级医院)12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比普通居民高5-20个百分点,其中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95%。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90%调整为85%,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75%调整为70%。2019年建档立卡住院7378人次,总费用2942.53万元,政策范围内费用2855.22万元,统筹支付2146.47万元。四是大病保险政策倾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比普通人群降低50%,由5000元降低至2500元,实行分段赔付(先分段,确定赔付比例),2500元(含2500元)—50000元,赔付70%;50000元以上(含50000元),赔付80%;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享受待遇590人次,大病保险107.03万元。五是调整医疗救助比例和封顶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保报销、大病保险赔付后达不到90%的,通过医疗救助补助到90%。2019年“一站式”医疗救助人数2840人次,支付医疗救助待遇111.84万元。六是建立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制定《芒市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实施方案》,于2017年12月设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兜底保障资金专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治疗费用实际比例仍达不到90%和个人年度支付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仍然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纳入政府兜底保障。2019年“一站式”兜底保障人数3334人次,支付197.79万元。
6.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医保分级诊疗制度。一是为有效控制医疗机构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提高参保人员的受益度,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推进以总额预付为主,按病种付费、按项目付费的多元复合式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根据《德宏州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额包干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全面推行全市住院总额付费包干和门诊总额付费包干两种支付方式改革;二是为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制定下发了《芒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有关工作的通知》,按照“急慢分治,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原则,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直接到县级医院住院的降低5%的报销比例,直接到州级医院住院的,降低10%的报销比例。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芒市医疗保障局),属芒市政府组成部门,内设3个职能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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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9,149.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49.4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我局于2019年3月因机构改革新增设立,无上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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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9,14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71.39万元,占总支出的81.66%;项目支出1,678.03万元,占总支出的18.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我局于2019年3月因机构改革新增设立,无上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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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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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71.3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55.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21%。在基本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256.76万元,农林水支出183.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1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6万元。我局于2019年3月因机构改革新增设立,无上年数据,同时各项经费指标由业务划出单位转入。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78.03万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1597.73万元,占专项业务支出的95.21%,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城乡医疗救助、其他医疗救助;其他支出80.3万元,占专项业务支出的4.79%,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我局于2019年3月因机构改革新增设立,无上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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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69.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54.49万元、农林水支出183.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1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6万元。我局于2019年3月因机构改革新增设立,无上年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障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854.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63%。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工资津贴补助发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医疗费补助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83.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2%。主要用于医疗费补助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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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5万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于2019年3月因机构改革新增设立,无上年预算数据。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05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5万元,增长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于2019年3月因机构改革新增设立,无上年数据。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医保局对脱贫攻坚成效检查2批次9人发生的接待费用。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万元,由于我局为2019年新增设立单位,无上年数据。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维修(护)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芒市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9.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1万元,固定资产5.5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05万元,其他资产2.7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0.1万元,固定资产增加5.5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1.05万元,其他资产增加2.7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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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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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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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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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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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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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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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9.41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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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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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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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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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其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676501111
[附件: 芒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1013094134065]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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