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341001000
芒市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省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负责市委、市政府、州统计局规定和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协调全市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劳动力、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的公报,搞好统一信息咨询服务。
6、依法审定或者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乡镇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7、协助上级统计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8、承办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为确保“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序推进,芒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后,统计局立即行动,主动作为,迅速谋划,及时召开芒市统计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部署会,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常规性工作完成情况
(1)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州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GDP核算为龙头,认真开展综合、核算、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农业、能源、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建筑业、文化产业等常规性统计工作,圆满完成了各月、季、年度统计报表,做到了不迟报、不漏报,满足各级领导和全市经济发展的需要。
(2)统计资源进一步整合。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要求,一是切实加大对相关单位统计业务的指导与业务培训,提高单位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为确保乡镇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通过统计报表真实及时的反映上来,由局领导带领相关专业人员到乡镇、村委会进行指导,为各乡镇理清工作思路,找准办法措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
(3)统计服务再上水平,统计公信力得到提升。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应统尽统,不出假数”的要求,统计局一方面积极向各级党政领导宣传统计工作的新理念、新定位和新角色,争取各级领导和部门的理解和支持,按月、按季对支撑GDP基础指标和主要指标实行“挂图监测”,为党委、政府挂图指挥和主管部门挂图作战当好“计分员、监测员、服务员”;另一方面加强与各部门协调配合,加强监测,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客观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效的积极态度,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三是加强对统计数据的解读,不断提高统计预测预警预判能力,最大限度的发挥“用数据找统计”的服务理念;四是努力做好统计资料信息的编印及报送,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服务功能。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统计局加强对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态势的跟踪分析,搞准对经济发展走势的预测,每月及时收集统计数据,并及时把统计成果开发为《芒市统计》《芒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芒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进度专报》等资料100余期,让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能方便的、直观的、全面的了解芒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4)全力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工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是2019年统计工作重中之重的工作,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部门的积极配合支持下,成立了芒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根据工作需要,按专业分工设置了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农业5个专业职能组。同时还成立了数据处理组、宣传执法组、后勤保障等多个职能组。本次普查,全市共划分普查区98个、普查小区151个,抽调154名指导员、296名普查员。2019年1月1日至5月30日,全体普查员对全市法人、产业活动单位进行了普查登记、数据审核、上传等工作。全市共登记单位5694个,其中法人单位4207个,多产业法人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1487个;个体户26181户,其中有工商执照14382户。通过这次经济普查,基本摸清“经济家底”,为促进我市的经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5)扎实推进统计法制建设,依法治统水平得到提升
一是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结合统计业务培训和年报布置,把统计法制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贯穿其中,采取以会代训方式,组织全市统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二是积极深入基层、企业进行业务指导,把好源头数据质量关,做到精准统计;三是规范管理,依法统计。统计局始终把依法治统作为提高数据质量、促进统计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立足点,大力推进依法治统的水平和能力;四是认真组织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量化抽查任务、比例和频次,切实规范统计执法行为。一年来,统计局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及州统计局统计执法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州统计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工作,并按照后期执法要求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6)认真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坚持“先进库、后有数”,“要进库,走程序”的原则,加强“一套表”单位名录管理,建立重点服务业、文化产业法人名录库;加大实地核查力度,强化对指标异常单位的核实,坚决杜绝虚设企业;大力推行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积极做好升规纳限工作。
(7)扎实完成各项临时统计调查任务。
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是国务院决策部署的一项大型国情国力调查,它对于准确了解2010年以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具有较大意义。为保证芒市人口变动抽样工作有序、有效、稳步的开展,统计局高度重视,制定了芒市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表;进一步明确了调查的工作流程,保证了各阶段调查工作的数据质量。
(8)全力做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及统计分析报告工作。
为准确掌握全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进展情况及发展趋势,科学分析实施妇女儿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统计局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认真按照《芒市关于做好2018年德宏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数据监测统计及分析报告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梳理各项指标落实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分别撰写了全市妇女、儿童规划监测统计分析报告,为我市监测评估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9)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开发工作。
按照《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进度》要求,今年统计局认真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开发工作,提供了准确、完整的农业普查数据成果。配合州普查办印发了《德宏州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汇编》一书。
2.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党建、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2019年是“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提质年”,一年来,统计局党支部一是严格按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政治学习、政治教育、政治训练,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二是继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活动。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见成效;三是认真执行“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局党支部以“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为抓手,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2)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强化队伍管理,自觉遵守廉政纪律,坚持廉洁从政;二是完善目标责任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意见,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三是切实履行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推动责任落实向基层延伸;四是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做到防早防小抓苗头。进一步完善统计行风建设责任制,杜绝了以权谋私、以数谋私、失职渎职等现象的发生。
(3)认真做好意识形态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一年来,统计局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各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今年,统计局认真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道德大讲堂”、“善行义举”等活动。活动的开展,提高了统计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更好地开展统计工作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良好的氛围。
3.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为切实做好挂钩点的扶贫工作。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扶贫挂钩点——遮放镇嘎中村,到33户结对帮扶对象家中进行贫困情况摸底调查,认真记录贫困户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帮助他们制定脱贫工作计划,积极为他们出谋划策,努力帮助结对帮扶对象解决产业发展和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脱贫攻坚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扶贫工作质量,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任务而努力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统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为芒市统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统计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统计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10.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0.1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77.74万元,下降15.93%,主要原因是芒市统计局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财政拨款减少。详见下图1、2:
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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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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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统计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1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8.63万元,占总支出的92.21%;项目支出32.01万元,占总支出的7.7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77.16万元,下降15.82%,主要原因是芒市统计局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各项支出。详见下图3:
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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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芒市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8.63万元。与上年的415.60万元比减少36.97,下降8.9%,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减少,本年度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72%,人均办公费0.16万元。详见图3:
图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芒市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01万元。与上年的72.2万元比减少40.19万元,减少55.66%,主要原因是年初项目预算指标因部分指标下划至各乡镇和部门作为工作经费及普查员、指导员补贴,减少了统计局机关的收支,至使全年项目支出同比减少。具体项目开支主要是开展芒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详见图4:
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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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统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0.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8%。与上年对比减少77.29万元,减少15.86%,主要原因本年度项目经费减少较大,同时年初预算的专项业务经费、工会经费不能如实补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2.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96%。主要用于工资、公用经费等行政运行支出309.36元、以日常统计业务费为主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1.68元、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主的专项普查活动31.51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0.48万元,上缴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34.04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统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3万元,支出决算为1.42万元,完成预算的82.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预算的88.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预算的62.7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31万元,下降17.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4万元,下降11.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7万元,下降3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及单位内控制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万元,占80.94%;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占19.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日常统计业务、专项普查活动、脱贫攻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统计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82万元,与上年的56.01万元对比减少19.19万元,下降34.26%。主要原因是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租用车辆、日常办公费、差旅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6万元、差旅费2.89万元、财政补助工会经费2.25万元、其他交通租用费22.82万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芒市统计局部门资产总额79.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45万元,固定资产79.4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资产总额增加8.82万元,增长12.41%,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12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2.0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1.7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6项,账面原值4.0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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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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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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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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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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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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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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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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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79.89 |
0.45 |
79.44 |
26 |
0 |
0 |
53.44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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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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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89%。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相关绩效自评工作,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应缴财政款余额为0.01万元(65.37元)未及时上缴。资金来源为2019年第四季度专户利息收入,未上缴主要原因是未能在财政指定时间上缴,过了上缴期限,已于2020年一季度足额上缴。
我单位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公开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其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41001111
[附件: 芒市统计局2019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10091031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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