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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除大气污染防治“五停”应急措施的通知

浏览量:32200   作者:  日期:2021/4/4


 

各乡镇人民政府勐焕街道办事处遮放农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202141-2芒市环境空气质量已经连续2天为”,经会商研判决定解除大气污染防治五停应急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解除五停管控措施

20214400:00芒市建成区内解除五停应急管控措施

恢复建成区内建筑工地施工建设。(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恢复建成区内企业或单位燃煤设施生产使用。(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

恢复建成区内货运车辆和渣土砂石等物料运输车辆运输通行。(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恢复建筑市政涂装行业室外喷涂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涂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恢复汽车维修店行业喷涂晾置烤漆等经营活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

继续抓好常态化大气污染防控措施

继续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市综合执法局负责现场核查建成区恢复施工建设的工地必须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措施经核查达到标准后准许复工复产

继续加强柴油货车监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继续执行过境柴油货车高速路通行措施涉及民生保障和确实需进城卸货装运货物的凭业主证明可以在交警规定时段进城渣土砂石等物料运输车在严格落实物料覆盖的基础上准予进城保障建设所需

继续加强城区街道保洁保湿降尘措施市综合执法局负责继续加强城区街道清扫保洁加强城区洒水降尘工作

继续推进矿山扬尘防治市自然资源局负继续加强露天开采砂石场扬尘防治措施监管严控矿山开采运输过程中的扬尘产生

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各乡镇农场负责继续开展秸秆禁烧巡查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宣传和处罚

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按以上通知精神通知各行业企业单位在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各级各部门按照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2021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府办便签〔202173)、《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2021年芒市环境空气质量第一次轻度污染预警及启动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市政府办便签〔202164要求继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常态化各项工作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有删减)                                                2021年4月4日



源文件: 市政府办便签〔2021〕122号 关于解除大气污染防治“五停”应急措施的通知(点击可下载)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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