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芒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协同监管工作机制(2025版)

浏览量:967    作者: 日期:2025/4/2

芒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协同监管工作机制(2025版)

 

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协同监管工作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监督[2020]972号,《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协同监管工作的通知》德公管联发[2021]2 号文件要求,经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了《芒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协同监管工作机制》,2025年根据工作需求,修订如下:

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联合会商机制

(一)联合会商机制。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中具体行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政监督管理权部门为成员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工作联合会商会议制度,联合会商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合会商会议,遇到重大问题或其他必要情况时,由牵头部门提请召开联合会商会议。

(二) 联合会商会议工作职责。研究部署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确定年度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管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联动执法,并听取有关工作报告;组织实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专项检查工作,并听取有关工作报告;通报公共资源交易各项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等。

二、按照省级统一制定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履职尽责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后,各部门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行政权力、承担责任,不得行使或者变相行使未列入权责清单且无法定依据的行政权力,不得推诿或者懈怠应履行的责任。

三、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

(一)检查对象名录库。以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为基础。参与项目交易活动的各类市场主体直接进入名录库,不再另设新的名录,目录为本年度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本年度进场交易目录,其他交易项目由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按需要提供。

(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方式。采取每季度开展一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的方式,由联合会商会议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工作程序和方法:一是原则上以抽查的形式开展,按分类方式抽取,各行业监管部门在本年度已开标项目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被抽取到的项目交易市场主体均作为检查对象,每各行业抽取项目不少于1项由行业监督部门在本单位执法人员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名执法人员参加联合检查核查工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行业间可以相互交叉检查核查。四是以网络、书面检查为主,实地核查为辅的方式开展联动执法检查,电子化交易的项目以电子化检查方式为主。五是抽查情况、联动执法结果于工作结束后10 个工作日内报市联合会商会议办公室,并在所有联动单位政务信息网公布。

(三)“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核查工作安排。行业监督部门应制定检查核查工作计划,完成抽查项目和检查人员的随机抽取工作,填写《芒市“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名单》(见附件 I),每年完成1次检查核查工作,填写《芒市公共资源交易“双随机、一公开”项目检查表》(见附件 2),在每次检查结束后 10 日内将检查核查工作情况报告、《芒市“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名单》及《芒市公共资源交易“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项目情况表》报联合会商会议办公室(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联系人:杨茹清,联系电话:0692-2123126,343020105@qq.com。

四、完善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反馈工作机制

按照德宏州制定的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反馈处理办法,在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接收处理反馈质疑异议投诉和举报实现全过程数据全留痕、责任可追溯。做好在招标公告、中标公示中载明监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联系方式的工作,畅通投诉渠道,各行业监督部门按照职能职责依法依规受理处理有关投诉举报,即时反馈办理结果,并将投诉书和处理结果交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扫描上传交易平台,形成完整的电子档案。各地、各部门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反馈工作情况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综合考评。

五、问题和线索联动处理机制

(一)联合核查机制。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交易数据日常监测分析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第一时间报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根据情况及时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联合核查;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由联合执法、专项检查工作组及时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联合核查。经核查认定违法违规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查处经核查属于违纪线索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涉及非国家公职人员的,移送公安机关。

(二)开通纪检监察、审计机关联动方式。“一网三平台”行政监督系统开通纪检监察、审计机关在线监督通道,向纪检监察、审计机关开放交易数据,为实施监督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六、远程异地评标联合监管机制

以项目所在地为主,评标客场为辅的协同监管机制。远程异地评标项目所在地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承担交易项目行政监督职责,同时,对异地参加评标活动的专家行为进行监管。在监管过程中,如需评标客场所在地行政监督部门协助,以书面形式函告评标客场所在地行政监督部门。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涉及客场评标专家的处理结果应于7个工作日内抄送评标客场所在地行政监督部门,同时抄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七、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

(一)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管理系统和““曝光台”。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 号)文件要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城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建立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管理系统,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评价公示制度,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管理系统对接信用中国(云南),纵向联通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现数据互通、共享共用。

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日常监管等情况,定期向信用中国(云南)报送信用信息,同时抄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上传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布。

(二)实施联合惩戒。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依法依规对失信企业及其失信相关人实施联合惩戒,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各部门和单位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和其他相关领域存在严重失信的失信企业、失信相关人“黑名单”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对于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黑名单”中移除的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应及时停止实施惩戒措施。

八、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智慧监管和大数据分析系统

在省级统一部署下,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智慧监管和大数据分析系统。一是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行为一数据一行为”相互转化模式,建立数字化的交易场所和交易行为模型。同时,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数据,并预警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重点项目或有历史异常行为交易活动的参与人建立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开启项目跟踪模式,增强监管针对性和精确性,提高监管智能化水平。二是建立监管大数据分析系统。将大数据分析应用于监管、服务深度融合,从价格分析、市场研判、效能评估等多个角度,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深度分析、监测、预警,让交易更透明、数据更清晰、监督更有力,打造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监督留痕、责任可究的全程电子化监管完整链条。

九、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

按照编制完成并公示的《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将公共资源交易应公开信息在指定媒体向社会公开,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过程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增加公开实效,加强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及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十、工作机制的修订

     芒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会根据工作要求实时修订《芒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协同监管工作机制》。

 

 

 

 

芒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办公室

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代章)

2025年4月2日

 

 [附件: 芒市公共资源交易协同监管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