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名称:新生儿出生“一件事”
2.服务对象:在本市助产机构内出生的一周岁以内新生儿(婴儿)。
3.涉及事项:《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预防接种证办理、本市户口登记(申报出生登记)1岁以下婚内本市生育、社会保障卡申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办理居民医保登记、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
4.牵头单位:市卫健局
5.办理形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6.法定办结时限:44个工作日
7.承诺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
8.审批服务层级:县级
9.是否收费:否
10.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无
11.是否需要勘验、组织听证、专家评审、检测:否
12.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否
13.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是
14.是否实行容缺受理:否
15.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16.办理地点:
线上平台办理: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专窗网址
线下窗口办理:云南省德宏州芒市文蚌街15附2号B1区(0692-2272800)
一、设定和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2011〕83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
三、办理条件
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本市助产机构内出生的一周岁以内婴儿;
2.父母至少一方为本市户籍;
3.新生儿(婴儿)准备随本市户籍父母落户;
4.父母双方现行婚姻关系内生育的子女;
5.符合云南省社会保障卡申领及居民医保登记政策,新生儿(婴儿)母亲按规定参加云南省生育保险。
四、申请材料
△1.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服务申请登记表;
*2.新生儿(婴儿)父母双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新生儿(婴儿)父母双方户口簿(其中一方为本市户籍);
*4.新生儿(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
△5.新生儿(婴儿)出生助产机构出生时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
△6.父母共同申请书(需注明新生儿随父或随母落户,父母民族不一致时还需确认新生儿民族,申请书须父母双方签字并按手印确认);
△7.新生儿(婴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母亲委托办理的)。
窗口办理:*材料须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材料需提交原件。
线上办理:以上材料需由申请人通过拍照或扫描上传云南政务服务网。
五、其他
按照云南政务服务网要求填写。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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