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
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名称: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
2.服务对象: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参保职工
(2)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参保职工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参保城乡居民
(4)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
3.涉及事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4.牵头单位:芒市医疗保障局
5.配合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审批(服务)层级:省、州(市)、县(市、区)
7.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8.是否收费:否
9.法定办结时限: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超过15个工作日
(2)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超过15个工作日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超过30个工作日
(4)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不超过45个工作日
联办取事项中最长时限,不超过45个工作日
10. 承诺审批(办结)时限: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超过4个工作日
(2)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超过4个工作日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超过15个工作日
(4)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不超过22个工作日
联办取事项中最长时限,不超过22个工作日
11.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无
12.是否需要勘验、组织听证、专家评审、检测:否
13.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名称):否
1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否
15.是否实行容缺办理:否
16.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17.办理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文蚌街15附2号B2区医保综合窗口(0692-2109909)
线上平台办理:云南政务服务网
线下窗口办理:云南省德宏州芒市文蚌街15附2号B2区医保综合窗口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7号);
5.《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43号)。
三、办理条件
1.参保人需在转出地缴纳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转移时已经办理停保。
2.参保人需在转入地统筹区已经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并且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四、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3.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申请登记表。
五、办理流程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中缅友谊馆4楼 邮编:678400 电话:0692-2272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