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

浏览量:3576    作者: 日期:2024/9/3

芒市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

办事指南

 

一、基本信息

1.事项名称: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

2.服务对象: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参保职工

2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参保职工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参保城乡居民

4)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

3.涉及事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4.牵头单位:芒市医疗保障局

5.配合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审批(服务)层级:省、州(市)、县(市、区)

7.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8.是否收费:

9.法定办结时限: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超过15个工作日

2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超过15个工作日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超过30个工作日

4)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不超过45个工作日

联办取事项中最长时限,不超过45个工作日

10. 承诺审批(办结)时限: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超过4个工作日

2)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超过4个工作日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不超过15个工作日

4)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不超过22个工作日

联办取事项中最长时限,不超过22个工作日

11.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无

12.是否需要勘验、组织听证、专家评审、检测:否

13.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名称)

14.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15.是否实行容缺办理:否

16.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17.办理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文蚌街152B2区医保综合窗口0692-2109909

线上平台办理:云南政务服务网

线下窗口办理:云南省德宏州芒市文蚌街152B2区医保综合窗口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7号)

5《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43号)

三、办理条件

1参保人需在转出地缴纳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转移时已经办理停保。

2参保人需在转入地统筹区已经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并且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四、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3.省内医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一件事申请登记表

五、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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