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民政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主项实施规范
(基本要素)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殡葬设施建设审批
二、主管部门:
芒市民政局
三、实施机关:
芒市民政局
四、设定和实施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
《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
五、子项:
1.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
2.建设经营性公墓许可(含更改公墓名称、扩大公墓用地)。
子项、办理项实施规范
一、基本要素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
殡葬设施建设审批【000111008000】
(二)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
1.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00011100800001】
2.建设经营性公墓许可(含更改公墓名称、扩大公墓用地)【00011100800002】
(三)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
1.1.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11533103015267541A400011100800001)
2.建设经营性公墓许可(含更改公墓名称、扩大公墓用地)(11533103015267541A400011100800002)
(四)设定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
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
《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
(五)监管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
(六)实施机关:县级民政部门
(七)审批层级:县级
(八)行使层级:县级
(九)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是
(十)受理层级:县级
(十一)是否存在初审环节:否
(十二)初审层级:无
(十三)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
(十四)要素统一情况:全省要素统一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条件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
(一)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1)符合本行政区域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设施数量、布局等相关规划;
(2)殡仪服务站设计、建设及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3)有提供规范化服务的殡仪服务人员和完备的服务操作规程;
(4)有健全的安全、卫生防疫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二)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1)殡葬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二条 殡葬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殡葬服务设施的管理,更新、改造陈旧的火化设备,防止污染环境。殡仪服务人员应当遵守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实行规范化的文明服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
第十四条 办理丧事活动,不得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 火化机、运尸车、尸体冷藏柜等殡葬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禁止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
(2)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禁止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灵柩、搭设灵棚(堂)、游丧等妨碍公共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殡葬行为。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一)服务对象类型: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
(二)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否
(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无
(四)许可证件名称:无
(五)改革方式:无
(六)具体改革举措:
待完善
(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办理丧事活动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民政部门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殡仪服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退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完善价格收收费公示体系,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设置价格举报电话,加强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整治,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坚持公益属性,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加强重点事项管理,通过公示机构名录、审批、年度检查、日常抽查等方式,建立执业情况定期通报制度。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名称
1.申请建设县级殡仪服务站:
(1)初步审查提供材料
①申请书;
②可行性研究报告;
③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④税务登记证
⑤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实行告知承诺);
⑥公司章程或相关管理制度;
县级民政部门出具初审意见。
(2)初审同意后提供资料
①环境影响评估;
②立项批复;
③国有土地使用证;
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相关材料;
⑧不动产登记证;
县级民政部门出具建设经营许可证。
2.申请变更县级殡仪服务站登记审批事项:
(1)登记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变更还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和《原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
(3)股东或实际控制权变更需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和债权债务公告;
(4)经营场所变更还需提交新住所产权证明复印件;
3.申请注销县级殡仪服务站:
(1)登记申请表;
(2)申请书;
(3)机构履行内部程序有关文件;
(4)清算报告书、债权债务公告;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
(二)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待完善
六、中介服务
(一)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无
(二)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无
(三)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无
(四)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无
(五)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无
七、审批程序
(一)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
(1)申请人申请
(2)审批机构受理/不予受理;
(3)审批机构审查及现场评审;
(4)决定核发许可证/不予核发许可证。
(二)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
(三)是否需要现场勘验:是
(四)是否需要组织听证:否
(五)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否
(六)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否
(七)是否需要鉴定:否
(八)是否需要专家评审:否
(九)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是
(十)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否
(十一)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否
八、受理和审批时限
(一)承诺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二)法定审批时限:45个工作日
(三)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十二条
(四)承诺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九、收费
(一)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否
(二)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无
十、行政许可证件
(一)审批结果类型:证照
(二)审批结果名称:建设经营许可证
(三)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无期限
(四)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待完善
(五)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是
(六)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
变更殡仪服务站名称、经营场所、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和股权的,应当办理变更许可。
(七)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否
(八)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无
(九)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
审批机构所在行政区域
(十)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
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五条
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一)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有
(二)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规划
(三)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不定期
(四)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根据受理先后顺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五)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
待完善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
(一)有无年检要求:有
(二)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待完善
(三)年检周期:1年
(四)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是
(五)年检报送材料名称:年度工作报告
(六)年检是否收费:否
(七)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无
(八)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年检合格证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
(一)有无年报要求:有
(二)年报报送材料名称:年度工作报告
(三)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待完善
(四)年报周期:1年
十四、监管主体
芒市民政局
十五、备注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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