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广播电视局申请延续《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实施规范
【00013212300202】
一、基本要素
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00013212300Y】
2.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
设立服务区范围为设区的市级以下行政区域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许可【000132123002】
3.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
申请延续《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有效期(00013212300202)
4.设定依据
(1)《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三条
5.实施依据
(1)《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
6.监管依据
(1)《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十条
7.实施机关:芒市广播电视局(部分初审后报省广电局审批)
8.审批层级:县级
9.行使层级:县级
10.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否
11.受理层级:县级
12.是否存在初审环节:是
13.初审层级:县级
14.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审批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条件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
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
(二)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备和营业场所;
(三)有明确的服务区,有可行的服务方案及必要的服务资源;
(四)法定代表人、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未因违反国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规定而被有关主管部门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拟申请设立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应当凭《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及时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
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在审核上述条件时,还应当统筹考虑当地广播电视覆盖的规划及建设安排。
2.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1)《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第五条(一)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
(二)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备和营业场所;
(三)有明确的服务区,有可行的服务方案及必要的服务资源;
(四)法定代表人、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未因违反国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规定而被有关主管部门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拟申请设立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应当凭《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及时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
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在审核上述条件时,还应当统筹考虑当地广播电视覆盖的规划及建设安排。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1.服务对象类型: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
2.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是
3.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
4.许可证件名称:《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
5.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
6.具体改革举措
1.加强政务信息共享共用,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营业场所证明、主要出资单位证明、验资证明等材料。2.将许可证有效期限由1年延长至2年。
7.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2.制定年度监管计划,采取实地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经营情况进行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5个工作日。
五、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名称
(1)申请单位的申请报告;
(2)初审机构的申请报告;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如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可不提供);
(4)两年以来的工作总结(加盖公章);
(5)原许可证(原件);
(6)书面告知承诺;
2.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1)《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第六条(一)申请报告和申请表;
(二)拟申请服务区的范围图;
(三)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名单和资质材料;
(四)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者的简历和任职文件。
六、中介服务
1.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无
2.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无
3.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无
4.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无
5.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无
七、审批程序
1.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
(1)申请人申请;
(2)初审机构受理/不予受理;
(3)初审机构审查;
(4)初审机构通过/不通过
(5)审批机构受理/不予受理;
(6)审批机构审查
(7)决定核发许可证/不予核发许可证。
2.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第七条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拟申请服务区的范围,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3.是否需要现场勘验:否
4.是否需要组织听证:否
5.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否
6.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否
7.是否需要鉴定:否
8.是否需要专家评审:否
9.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否
10.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否
11.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否
八、受理和审批时限
1.承诺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2.法定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3.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
(1)《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或初审意见二十日内,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发给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承诺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九、收费
1.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否
2.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无
十、行政许可证件
1.审批结果类型:证照
2.审批结果名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
3.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2年
4.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1)《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第八条......《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按照本办法办理申请手续。
5.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是
6.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
变更机构名称、营业地址、经济类型、注册资金、服务区、业务类别、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者的,应当办理变更许可。
依据:第八条:......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拟变更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出资者、主要经营者、业务类别、服务区等重要事项的,应当在变更前三十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
7.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是
8.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
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依法办理申领手续。
依据:第八条:......《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按照本办法办理申领手续。
9.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
许可证载明的服务区
10.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
(1)《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第八条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载明的业务类别、服务区等事项从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活动。......
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1.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有
2.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规划
3.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不定期
4.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统筹考虑广播电视覆盖规划及建设安排
5.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
(1)《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第五条......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在审核上述条件时,还应当统筹考虑当地广播电视覆盖的规划及建设安排。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
1.有无年检要求:无
2.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
无
3.年检周期:无
4.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无
5.年检报送材料名称:无
6.年检是否收费:无
7.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
无
8.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无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
1.有无年报要求:无
2.年报报送材料名称:无
3.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
无
4.年报周期:无
十四、监管主体
芒市广播电视局
十五、备注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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