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19〕6号)、《中共芒市委关于印发〈芒市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芒发〔2019〕5号)精神,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是芒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芒市行政审批局、芒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
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一是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完善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中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农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市级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实体大厅优化建设和服务、“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政务新业态的改革相关工作要求;负责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和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市级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处理“12345”德宏州政府热线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是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针政策和目标任务;负责按照“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方案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依法承接和行使相关行政许可职权,并承担许可环节的法律责任;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局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创新举措并组织实施;负责在规范行使所承接的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基础上,对相关审批流程、环节、时限进行有效的优化和压缩;负责组织或协调相关部门对所承接的行政职权事项开展现场勘查、专家评审等相关工作;负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查处违法案件,依法履行和提供司法协助。
三是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履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职责;负责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制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和工作流程;负责管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配合相关行业监督部门对交易主体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配合做好州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
四是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机关。
五是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德宏州芒市文蚌街15附2号中缅友谊馆 邮编:67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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