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德宏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全市“互联网+监管”常态化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近期重点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间节点要求
(一)工作任务一:核查完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完善率达100%。
1.完成时间:2021年3月10日前
2.操作步骤:目前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督查”系统已和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互联互通,请市直有关部门登录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督查”系统(http://59.216.247.133/ynjg/),按照监管层级完成监管事项认领以及行政检查实施清单的完善工作,监管事项认领和行政检查实施清单的完善率达100%。(注: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3.注意事项:监管层级为区县级的监管事项,先由州级各部门认领后各单位才能认领,具体业务工作请与州级对口部门联系。认领监管事项必须实事求是,无法开展的无需认领,但要写情况说明报市政务局备案;认领后产生的行政检查实施清单必须全部完善。登录账号仅为71开头的账号。此项指标纳入省、州、县“互联网+政务服务”考核范围,请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21年3月10日后国家将关停此通道,如不及时完善,后续采集推送监管数据将无法进行。
(二)工作任务二:持续实时采集推送监管数据,部门监管行为覆盖监管事项率达80%以上(暂定指标,如年内省、州有所调整将及时通知,最终以省、州下达指标为准)
1.完成时间:全年、实时、常态化
2.操作步骤:请各相关部门登录国家“互联网+监管”工作门户:http://59.255.24.67:9080/(电子政务外网),对照本部门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行政检查实施清单,通过运用国家采集系统及时录入本部门当日产生的监管行为数据。
3.注意事项:部门监管行为覆盖监管事项率纳入省、州、县“互联网+政务服务”考核范围,2021年新增指标:数据录入的及时率,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录入。
(三)工作任务三:发布监管工作动态和违法违规曝光信息
1.完成时间:全年、实时、常态化
2.操作步骤:在云南省“互联网+监管”服务门户网(http://59.216.247.133/ynjg)及时发布部门监管工作动态和违法违规曝光信息。
3.注意事项:此项指标纳入省、州、县“互联网+政务服务”考核范围,不下达具体数据,根据系统统计提取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内各部门发布数量,按排名进行打、扣分。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从2020年全市完成情况看,部门工作参差不齐,部分部门指标完成情况不尽理想,主要是部门重视不够,工作人员替换频繁,工作人员不熟悉操作系统等原因造成。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是国务院明确的重大改革任务,已列入国家、省、州政务服务工作年度考核目标内容,考核指标越来越细化,要求越来越严。因此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其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强有力的推进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安排和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和具体措施,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并将本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名单于2021年3月10日前通过电子公文系统上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二)强化保障措施。“互联网+监管”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是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的重要抓手,“互联网+监管”相关数据的采集是在电子政务外网下运行,因此各部门要加强保障,为“互联网+监管”提供网络基础,在人、财、物上给予支撑,统筹安排好人员力量,经费保障和相关软硬件设备设施等。
(三)强化业务指导。对监管事项分散在各股室的部门,部门系统管理员要指导好各股室的数据采集工作,同时要加强与州直对口部门的沟通联系。人员变动的要做好工作交接。
(三)强化督促检查。对于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将适时以政务专报的形式进行通报,请各部门对照通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未尽事宜,请与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联系。联系人:革安文,电话:2272837.
附件:
德宏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
芒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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