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投资促进局

芒市投资促进局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浏览量:590    作者: 日期:2024/10/23

根据中央、省、州关于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相关要求,和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工作,不断完善芒市招商引资项目合作协议,结合我局实际,需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士为芒市投资促进局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要求

(一)律师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有社会责任感;

3.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4.熟悉党政机关工作和招商部门工作特点,具有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能力、时间和精力;

5.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无犯罪记录,所在律师事务所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6.未有不适宜担任法律顾问的其他情形。

(二)律师事务所

1.有符合(一)中规定条件的专职律师,具备承接党政机关法律事务的专业能力,律所成立5年以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拥有执业律师7人及以上

2.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3.具备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经验;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1.为芒市投资促进局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出具法律意见书;

2.参与芒市投资促进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

3.根据需要参与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审核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或者以芒市投资促进局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4.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5.为芒市投资促进局工作人员开展法治专题讲座或者法律培训、参与相关法治宣传;

6.完成委托、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服务年限

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一签。

四、服务费用

具体服务费用计算方式面议,以合同签订为准。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律师填写《芒市投资局法律顾问律师报名表》,律师事务所填写《芒市投资促进局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相关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律师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

3.律师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无犯罪记录的承诺书(个人签名加盖公章);律师事务所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的承诺书(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4.体现个人专业能力的其他佐证材料。

报名时间:10月23日至10月25日。

报名方式:有意愿的报名者自行下载报名表。未尽事宜请与芒市投资促进局联系。

联系人:李莹 

联系电话: 0692-2139603

(二)比选

本次选聘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先对报名的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要求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然后综合考虑学历、履历、专业特长等情况选择1至3家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拟聘任律师事务所(律师),报局党组审议。

(三)公示

经局党组审议通过后,将拟聘律师事务所(律师)名单通过投资促进局政务网站向社会公示。

(四)聘任

公示期满无异议,芒市投资促进局与法律顾问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统一签订聘任合同。


 [附件:芒市投资促进局法律顾问报名表



芒市投资促进局    

   2024年10月23日   

文章来源:芒市投资促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