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州(市)以下参照管理单位规范设置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组发〔2022〕17号)、《中共芒市委办公室、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参照管理单位规范设置工作方案〉的通知》(芒办发〔2023〕1号)精神,芒市投资促进局是芒市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科级。芒市投资促进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投资促进和开放合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或参与起草全市投资促进、区域经济合作、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开展芒市投资促进对外宣传、招商引资推介、投资洽谈、投资商考察工作,负责发布芒市投资促进政策及重要招商引资信息。
二、研究拟定全市投资促进发展规划,落实责任分工并组织实施;拟定年度全市投资促进指导性意见及引资目标责任;负责国内经济合作统计工作,组织实施投资促进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三、协调督导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农场及园区等开展投资促进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协调推进;统筹指导负责全市开展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全程服务工作;协调推进国内区域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受理并协调投资企业投诉工作。
四、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农场及园区等策划推出市级重点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建立、管理县级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
五、联络、协调外埠芒市商协会投资促进工作。
六、承担芒市投资促进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德宏州芒市芒罕路24号 邮编:67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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