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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招商合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招商合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编制全市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的中、长期规划;拟定年度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指导性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
2.全市招商引资和经济社会合作工作;协调组织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及区域经济合作等活动;负责重大引资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
3.编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负责对内对外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设及对外发布工作;负责督促落实统计签约内外资项目的注册、开工建设和资金到位情况。
4.协调有关部门运用法律、经济手段和行政措施改善投资环境;配合做好外来投资企业、外商投诉工作。
5.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工作体系的建设。
6.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招商合作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招商合作局2017年核定人员编制9人。其中: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工勤编制1人;现在职在编实有参公管理人员4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管理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核定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招商合作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94.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04万元,占总收入的97.4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资金收入5万元,占总收入的2.58%;比上年收入减少34.92万元,减少幅度15.25%。减少原因:主要为其他收入项减少。减少原因:一是州招商合作局今年下拨的工作经费(无)比上年减少15万元;二是本年度市政府发放的2016年度市级招商引资考核奖,由市财政直接拨付到各单位,不需向上年度拨付到我局,再由我局发放到各获奖单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招商合作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为199.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84.69万元,占总支出 92.49%;项目支出15万元,占总支出的7.51%;其他资金支出:(无)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比上年支出减少11.26万元,减少幅度为5.34%。减少原因:一是今年脱贫攻坚工作时间紧,任务繁重,原年初计划的由市级领导带队,到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进行的招商推介活动减少,致使原年初预算安排的全市重点招商项目外出招商经费支出减少。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和减少一般性支出。三是本年度市政府发放的2016年度市级招商引资考核奖,由市财政直接拨付到各单位,不需向上年度拨付到我局,再由我局发放到各获奖单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芒市招商合作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184.6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26万元,减少幅度8.09%。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和减少一般性支出。二是退休人员何静工资转入社保发放。三是今年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时间紧,任务繁重,原年初计划的由市级领导带队,到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进行的招商推介活动减少,致使原年初预算安排的全市重点招商项目外出招商经费支出减少。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1.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8.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列为省级重点招商项目“芒市环城南路市场开发项目”“芒市日产500万立方天然气LNG项目”招商工作,用于该项目工作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万元。主要用于:编制该项目的招商可研报告,宣传材料。及到外进行推介招商产生的差旅费、宣传费等相关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招商合作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04万元,占本年支出94.66%。与上年对比减少21.91万元,减少幅度10.39%。减少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和减少一般性支出。二是今年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时间紧、任务繁重,原年初计划的由市级领导带队,到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进行的招商推介活动减少,致使决算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5.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64%。主要用于保证我局单位正常运转,支持我局履行职能,保障我局各项支出需要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为8.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3%,主要用于我局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
3、住房保障类支出为5.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3%,主要用于支付全局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单位补助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招商合作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80万元,支出决算为44.39万元,完成预算的311.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2万元,完成预算的117.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0.87万元,完成预算的423.9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市政府将市驻昆招商小组工作经费支出并到我局经费核算支出中,因驻昆招商小组在昆承担工作职能较多,必要的公务接待多,致使我局公务接待费支出大幅增加。其中:驻昆招商小组公务接待费为38.43万元,局机关2.46万元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32.53万元,274.28 %。其中: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决算减少0.13 万元,下降3.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2.67万元,增加398.2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市政府办将市驻昆招商小组工作经费归到我局经费核算支出中,因驻昆招商小组在昆承担工作职能较多,公务接待多,致使我局公务接待费支出大幅增加。导致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2万元,占7.93%;公务接待费支出40.87万元,占92.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2万元。其中:车辆保险费0.28万元、车辆维修费1.86万元、车辆燃油费1.38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无)0万元,购置车辆(无)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主要用于: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驻村脱贫攻坚工作及其他需要开展的相关工作中,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40.87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40.8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76人。主要用于:一是上级部门组织的央企、民企、各级异地商会及国外、国内知名企业,和受我市、我局邀请前来考察投资项目的企业和客商。二是按照规定接待的各级部门检查,验收等各项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三是市级领导及市直相关部门、各乡镇领导到昆明申报项目,对接工作等办理相关事项期间发生的接待支出。四是异地客商到我市投资考察时在昆明的初步接洽接待支出。五是驻点招商小组在驻地开展招商引资、产业宣传推介、主动联络拜访异地客商等相关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无)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无)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招商合作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57万元,增长46.29%,增加原因:主要是“三公”经费支出中的公务接待费的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中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维修(护)费、邮电费、差旅费支出、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芒市招商合作局资产总额46.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34万元,固定资产34.6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总体比上年减少9.2万元,固定资产增加减少6.9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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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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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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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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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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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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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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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46.98 |
12.34 |
34.64 |
0 |
21.98 |
0 |
12.66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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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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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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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采购支出总额5.99万元,货物类采购5.99万元,授予小微企业金额4.85万元;中型企业1.15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1:芒市招商合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53310300347201111
附件: 芒市人民政府招商合作局--2017年决算公开1-9表
附件: 芒市招商合作局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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