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全面加强舆论环境、政策环境、服务环境、法治环境、宜居环境建设,提高各级各部门的凝聚力、执行力、创新力,加速推进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就加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增强对软环境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建立高效、优质、规范、一流的软环境是实现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条件。近年来,全州各级各部门加大作风建设力度,深入推进效能建设,着力完善服务功能,发展环境不断得到改善。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部门保护主义和部门利益主义严重,执行力不强,办事效率不高,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在招商工作中,仍存在审批事项多、审批程序繁琐,部门之间职责不清、服务效率低、管得过多过杂、态度差、不诚信、“红眼病”等问题。这些问题是我州与先进发达地区差距的症结所在,也是影响科学发展观在全州贯彻落实的障碍,必须下最大的决心,采取最管用的举措,切实有效地予以解决。只有理顺体制、创新机制,才能创造一流的软环境。只有营造一流的软环境,才能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各级各部门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必须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从推进德宏跨越式发展的高度,把营造良好的软环境作为加快发展的“生命线”,充分认识加强软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明确软环境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州委五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以群众满意、客商满意、企业满意为标准,以建设服务政府、效能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为载体,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强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关键问题,全面优化舆论环境、政策环境、服务环境、法治环境和宜居环境,牢固树立人人是德宏形象、个个是发展环境的理念,围绕“服务全到位、建设零干扰、发展无障碍”和“办事成本最低、速度最快、心情最好”的目标,大力营造好干事创业环境,为推进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三、深入扎实地推进软环境建设
(一)着力营造团结奋进的舆论环境。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自觉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把思想统一到“一切着眼于发展、一切服务于发展,用发展凝聚人心、用发展破解难题、用发展为民造福、用发展开创事业”上来。把软环境建设与当前正在开展的“自力更生、勤劳致富、感恩思进”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广泛宣传“团结、务实、开拓、奋进”的精神,使“建设德宏,发展德宏,人人有责”思想深入全州各族干部群众心中,形成推进软环境建设的思想共识。
(二)着力营造宽松优惠的政策环境
1、深化政策落实环境。认真清理涉及优化软环境建设的政策性文件,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该规范的予以规范。借鉴发达地区及周边地区出台的鼓励招商引资、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政策,制定完善符合德宏实际的经济发展优惠政策。认真落实政策规定,做到宣传到位、执行到位,切实解决政策执行中的“部门梗阻”等问题。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地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压缩时限,削减前置性条件,切实把行政审批事项减到位,环节缩到位,收费降到位;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将审批、依据、程序、时限等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深化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改革。本着规范有序、优化环境、减轻负担、适当减免的原则,在地方政府权限内免收或减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
(三)着力营造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
1、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凡是政府不该管的事坚决不管,该管的事依法管好;凡是通过市场机制或中介组织、行业自律能够解决的问题,政府部门不再行政干预。优化政府职能配置,合理划分事权,建立健全职能争议协调机制,努力消除单位职责交叉、职能不清和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
2、进一步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按照便民、快捷、高效的原则,严格实施服务承诺制、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行政问责制,强化部门职能,明晰岗位责任,健全服务制度。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有关“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建设的安排部署,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取和使用政府信息资源。
3、进一步加强效能政府建设。全面加强以行政绩效管理、行政成本控制、行政行为监督、行政能力提升为主要内容的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建设,大力推行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的“五办”作风,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完善网上审批制度,逐步实行网上办公。
(四)着力营造公正廉明的法治环境
1、进一步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跟踪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办法。坚决杜绝对企业乱收费、高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和向企业索贿受贿,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行为。彻底消除不利于公平竞争的本位主义、地方保护主义,抛弃歧视和排斥外来人员的偏见。对利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破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发现一起惩处一起,绝不手软。
2、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拓宽维权通道。政法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解决好投资、经营企业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确保投资经营者的人身安全、资金安全和财产安全,全力维护企业的安定,真正做到让投资者在德宏“投资放心、工作宽心、生活安定、财产安全”。
(五)着力营造文明和谐的宜居环境
1、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广告等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的手段,树立诚信建设的先进典型,曝光失信典型,让社会各界高度认同:“有信者高尚、让人敬重,无信者可耻、被人鄙视”,增强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诚信道德观念,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2、加大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建设的力度。综合运用法规约束、市场惩戒、媒体传播等多种手段,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机制,推动全社会诚信水平的提高。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和个人,在市场准入、公共服务、贷款授信、贸易结算、商务合作和劳动就业等方面给予优惠或提供便利,增加守信收益。对失信企业和个人,要加强监管和制约,加大处罚力度,违法的要追究责任。
3、加大最适宜人类居住环境建设力度。全力打造宜居德宏,以“有一个美丽的地方――德宏”为标志性品牌,抓好以民族文化、绿色生态、现代气息为特征的五个县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建设,在差异化、精品化、个性化上作文章,搞好城市规划、设计、建设、开发、管理、经营,完善城市功能,彰显城市特色。全力打造生态德宏,继续实施“生态立州”战略,重视生态保护和节能减排,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走低碳经济、绿色发展之路,努力把德宏建设成为花果乡村、幸福家园。
四、狠抓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实行审批事项清理放权制度。州、县两级政府法制部门、经济管理职能部门和经济执法部门要对现行审批管理事项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进一步把该减少的审批事项减到位、该明确的审批环节明确到位、该下放的权力下放到位。做到高效、优质服务,并严格管理。对涉农惠农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减免优惠政策。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收取的各项中介服务费,按下限收取。
(二)实行严格的部门首办(牵头)责任制。凡一事一部门能解决的,必须由以最快速度解决到位;凡一事涉及多个部门才能解决的,由首办(牵头)部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尽快解决。否则,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实行严格的服务事项公开承诺制。在清理、精简、规范的基础上,明确部门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审批责任、审批权力、审批时限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四)实行严格的高效、优质、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限时办结制。凡登记类,只要资料证件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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