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申请材料目录

浏览量:8351    作者: 日期:2020/12/4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数量要求

材料来源

其他要求

1

改动燃气设施的申请审批表

原件

1

办事窗口

注:1.复印件应选用A4,需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加盖单位公章。2.加的为非必备材料。

 

3

施工许可证(不核发施工许可证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

复印件

(原件备查)

4

住建部门或规划部门

4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身份证

复印件

(原件备查)

1

工商局

5

燃气设施改动项目的专项安全评估报告

原件

1

由国家安监部门认定的安全评估机构出具和盖章

6

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相关部门对改动项目的批复意见

复印件

(原件备查)

1

相关部门

7

组织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原件

1

申请人自备

8

设施改动前的现状图纸等资料和拟改动的设计文件或方案

原件

1

申请人自备

9

改动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的,提供技监部门的批准文件;改动消防设施的,提供消防部门的批准文件

复印件

原件备查

1

相关部门

10

设施改动施工单位资质和人员的情况证明

复印件

原件备查

1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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