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度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浏览量:714    作者: 日期:2023/11/19

为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体干部职工。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及保障。成立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东同志任考核组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申德雄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同时,将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工作人员纳入考核对象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根据住建领域工作特性,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照普法工作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落实责任股室和具体普法责任。各股室要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及其他相关材料,积极宣传报道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

(二)具体措施。对全局工作人员学法情况的考核,全年集中学法不得少于4次。每季度对学法考勤、学法情况进行单位内部通报, 将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年度评先选优重要内容;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考试,要求组织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参考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100%。

践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在网上监管平台公开执法人员信息、执法流程和执法结果。对未及时公开的执法, 对责任人进行单位内部通报。

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面向广大市民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对未能及时开展或开展不力的责任人进行单位 内部通报。

四、考核要求

考核办法自2023年1月起实施,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本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