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近日进驻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巡察工作。6月1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晏惊周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金玲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李东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晏惊周部长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战略高度对巡视工作作出新部署,强调“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把巡视利剑磨得更光更亮,勇于亮剑,始终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市委巡察组和被巡察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及中央、省委、州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全市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晏惊周部长强调,巡察的主要任务,就是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巡察期间,被巡察单位党组及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信任市委巡察组,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积极为巡察组开展工作、了解情况创造条件。对巡察组要求说明的问题或提供的材料,要如实反映、按时提供,决不允许出现隐瞒不报、临时补录等情况。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要认真对待,立行立改,坚决杜绝敷衍应付、上推下卸、边改边犯。要协调配合好巡察组的具体工作,合理安排个别谈话,及时提供相关材料,保证信访渠道畅通。
晏惊周部长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巡察组必须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巡察期间,要认真落实市委要求,忠诚履职、勇于担当、树好形象,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圆满完成本轮巡察各项任务。
金玲组长强调,第一巡察组将严格按照《巡视工作条例》、省委《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和《中共芒市委巡察制度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依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工作,不干预其他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市住建局领导班子、每位班子成员及各级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巡察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厚植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履职尽责能力,进一步找到问题、量出差距、补齐短板、防范风险;要及时通过内部通报等方式在本单位、本系统公布巡察工作的任务、安排和巡察组的联系方式,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正确认识巡察工作、了解巡察工作,积极支持巡察组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要围绕巡察重点了解的内容,认真准备,客观汇报和反映,提供真实情况;要协助做好有关会议筹备、组织人员谈话、安全保密、畅通信访渠道等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为巡察组全面履行职责提供服务保障,确保巡察组的工作顺利开展、有序进行、取得实效。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李东表示,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全力把全局中心工作与积极配合做好巡察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在履职尽责中展现全局干部良好作风和素养,在具体工作实践中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把巡察工作的成效体现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新发展中来,为全市现代化高品质城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据悉,市委巡察组将在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约40天。巡察期间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13388820327,专门信箱:市委第一巡察组信箱设于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门口(芒市白象街101号),巡察专用邮箱:云南省德宏州芒市A309号邮政信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早8:00—晚20:00。主要受理反映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六项纪律”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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