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19556    作者: 日期:2023/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计算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https://www.dhms.gov.cn/zjj/Web/index.aspx)的“计划总结及报告”栏目上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芒市白象街101678400,电话:0692-3029462,传真:0692-302853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之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为依据,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执政能力和政府公信力为重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2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有效地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共服务信息,提高了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

1.常态化推进机构职能公开。除正常公开本机构领导信息、职能职责等信息外,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对机关内设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联系方式、办公地址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等信息进行更新,完善了市城乡建设技术服务中心内设科室职能、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信息。

2.有序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公开。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切实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通过局门户网站和网上办事大厅,及时公开行政审批各项规章制度、办理要件、办理流程、咨询方式、办理结果等信息。

3.扎实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在单位门户网及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报表以及“三公”经费决算等相关信息。

4.着力推进企业资质审批信息公开。积极推进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加大不良行为信息和资质办理情况公开力度。

5.有效推进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严格按照省、州、市有关要求,及时对建议提案进行办理,按有关时间节点在局门户网站专栏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切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公开工作。全年牵头办理建议提案10件,已全部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公开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流程,提高答复效率。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审查工作制度,引入法律顾问参与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对相关信息和答复书严查严审,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流程计收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更多的政府信息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让政府信息发挥更大的作用。统筹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机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人员培训和学习,认真学习《条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制度,稳步提升全系统人员政务公开意识、能力。严格文字审核,坚决杜绝错别字、无效链接等问题。 

 (四)平台建设

一是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实行“由上而下”的顶格协调推进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建立“领导负责、处室尽责、失职问责”的组织领导机制,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二是公开方式多样化。为便于群众查阅政务信息,我局划定了专门办公场所,并设置醒目标志牌建设政务公开查阅点,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由熟知政务公开相关业务知识人员负责维护,解答群众疑问。三是公开网站集约化。构建技术统一、功能统一、结构统一,资源向上归集的一站式、面向多服务对象、多渠道、多层级、多部门政府门户网站集群平台,有效实现公开信息集中管理,便于资源的整合和统一调配。

(五)监督保障

本年度,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调整优化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力度,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对外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做到每项信息公开内容和流程都合法合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30(含人防)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实施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对开展的重要工作(如保障性住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工作)做了重点公示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实际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公开质量还不够高,仍存在公开不全面等问题。三是宣传工作力度还有待加强。

下一步,按照国家、省、州、市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方面: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政府网站的首要位置,健全日常监管体系,完善常态化通报机制,不断提升工作实效;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多采用数据透视图等方式更为直观明了的解读数据;三是将加强业务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办理答复的规范性、合法性,满足申请人的合理信息公开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