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对政协芒市四届一次会议 0019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2147    作者: 日期:202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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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马云委员:

您在芒市政协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帮助解决芒市2012年新建廉租住房二片区六标段债务主体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风平镇公租房属于芒市2012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报建计划为48套,报建建筑面积为50㎡,于2012年9月20日签订合同、计划投资500万元。合同签订建设单位为风平镇人民政府、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工单位为德宏州鸿宇建筑有限公司,监理公司为云南腾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实际于2013年3月份开工2015年4月竣工,主体工程审定结算为592.291万元。实际建设48套,单套建筑面积为65.624㎡,至今未完成装修,不完全具备入住条件。   

二、办理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9〕145号)规定:廉租住房建设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渠道落实资金。除中央按照400/平方米标准予以补助外,省级财政按照不低于100/平方米标准予以补助,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应配套安排资金,并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为认真落实提案反应问题,我局于2022年6月10日组织市财政局、风平镇相关领导进行了专门研讨,但由于目前市级财政困难,且风平镇公租房涉及职工筹资建房、缺口资金大等复杂问题,需要进一步向市政府汇报后才能确定解决方案。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研究处理后续相关事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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