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脱贫攻坚巩固和乡村振兴战略衔接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住房安全水平和抗震减灾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芒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现将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成情况
2021年上级下达农房抗震改造任务4033户,下达中央资金5081.58万元,截至目前,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开工率100%,竣工率100%,中央资金拨付率87.93%。
二、工作落实情况
(一)2021年农房抗震改造工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进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市委分管领导为组长、政府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芒市农村住房抗震改造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农房抗震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加强政策完善。制定印发《芒市农村住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实施范围、补助标准等。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新建房屋,结合地方特色,我市专门委托第三方设计单位编制了4种世居少数民族的12种户型图,印发各乡镇参考借鉴。要求各乡镇总结当地传统民居的建筑文化和建造技术,体现地域特征、历史文化和民族特色;同时,在确保房屋安全稳固的前提下,鼓励农户采用装配式建筑改造房屋。
三是一户一策,精准实施。按照户申请、组申报、村委会初审、乡镇审核、县市审批备案的流程,严格执行申报程序,做到数据清底数明、精准到位。
四是组织专家队伍,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工作。我局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评聘第三方设计单位开展房屋鉴定、技术指导、质量监督等工作,并借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验,严格按照“一户一方案”的要求,针对不同农户房屋具体危险点,制定相应的加固改造、拆除重建等方案。确保前期认定准确、中期建设科学、后期质量达标。
(二)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根据省、州相关工作要求,制定了《芒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排查对象、排查重点和排查目标。
二是组织召开了芒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培训会,由芒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无偿外聘的形式,从驻芒市各社会企业聘请12名行业专家组成“芒市农村房屋隐患排查指导评定小组”,进行房屋认定指导和技术知识讲解,并全部深入到各乡镇开展排查整治相关技术培训工作。
三是针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印发了《芒市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方案》。目前,已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在系统上录入,正在开展整治工作。
(三)开展督导工作情况
芒市住建局组织工作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员到各乡镇实地督导督战农村危房改造情况并做技术指导。一是查看任务开竣工情况,紧盯任务进度表,按时高质量完成改造任务;二是查看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实现问题“清零”;三是查看房屋改造质量安全,并对施工改造人员提高技术指导,确保改造后的房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并达到入住条件;四是紧盯“建新拆危”和资料档案等扫尾工作,除有保留价值的作生产用房外,其余均已拆除完毕。
(四)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我局制作“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的宣传画册,向各乡镇宣传分发了6800份,其中,风平镇1100份、江东乡700份、芒市镇1000份、勐戛镇1000份、三台山乡500份、五岔路乡500份、轩岗乡500份、西山乡500份、遮放镇1000份。
三、下步计划
一是严格对标对表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标准,攻坚克难,提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成效。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管控,及时发现并消除问题隐患,确保经过加固改造和重建的房屋质量安全可靠。
二是加强动态管理。主动与乡村振兴局、民政局等部门联动协作,对于新纳入的监测对象或低收入人群,及时对其房屋进行认定,纳入保障对象范围,确保安全住房得到保障。同时形成农村住房保障长效机制,及时跟踪新出现的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杜绝脱贫户因房返贫问题,切实做到“安居乐业”,无后顾之忧。
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市住建局继续加强技术指导,增加专业技术人员,分组分队伍到乡镇从建筑材料、施工工艺、竣工验收等环节指导各乡镇把好建筑质量安全关。
四是强化资金管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财政局、各乡镇,立即开展2021度农村危房项目推进、补助资金兑付情况专项检查,梳理资金支出进度,严禁虚报项目开工、竣工数据,严防资金滞留、截留、挪用,对已竣工的房屋及时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及时兑付补助资金。
五是强化档案管理,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抗震改造工作档案管理,建立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抗震设防标准鉴定、公示、协议、竣工验收表等材料,其中档案表待农户纸质档案信息全面,做到户档齐全、账实相符,规范管理。
六是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做好各项衔接工作。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结合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注重整合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做好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配齐装备、完善垃圾收运系统;并积极摸索探讨农村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面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推进农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化,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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