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爱小区家园,倡导品味人生

浏览量:7085    作者: 日期:2021/12/22

2019年以来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使公租房小区管理更加科学严谨居住环境更加安全服务更加精细,先后投入1000余万元在芒市锦绣阳光家园南蚌小区、芒市锦绣阳光家园风平小区、芒市锦绣阳光家园大湾小区、芒市锦绣阳光家园咖啡小区的4万多住户安装了公租房小区人员综合管理系统人脸识别安装人脸门禁一体机516套、800万深度智能人脸相机20台。设备、设施投入运营以来,管理人员发现本为安全化、人性化服务大众的公共设备,在一些不文明的行为下却遭到了破坏。针对设备人为破坏的情况,我局均与公安、社区、物管等机构及时联合查处。具体案例如下:

2020年12月31日下午10时26分,南蚌小区3组59栋4单元防盗门遭到人为恶意破坏。工作人员发现后,第一时间向城南派出所报案。经城南派出所向社区、物管了解调查,该案件系59栋4单元102室住户赵某某所为。城南派出所对赵某某作出赔偿损坏维修费用620元,行政拘留5日处理。同时,鉴于赵某某的行为,我局根据《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书》和《德宏州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解除赵某某的租赁合同,收回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其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共建美好家园,是每个小区住户共同的心愿,更是小区住户的责任。为了杜绝或减少今后此类事件的发生。我们向芒市公租房全体住户发出倡议:

 一、从我做起,积极参与。共建美好家园,需要广大住户的积极参与,每一位住户都有责任、有义务通过自己的文明行为,并监督他人的文明行为,爱护公共设施设备,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共建和谐稳定公租房小区。

二、遵纪守法,躬行实践。每一位住户自觉遵守和实践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管理公约,注意用水、用电安全风险,做到不转租、转借公租房房源,疫情期间不容留外籍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三、立足社区,热心公益。 积极参加街道、社区、物业组织的小区各项创建活动,努力争做文明使者,为文明小区添砖加瓦。

 四、弃除陋习,文明自律。做到爱护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场地,不乱扔垃圾,不乱贴乱画,不践踏草坪、不高空抛物、不违规停放车辆,邻里和睦,友善团结,说文明话,办文明事,争做文明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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