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使公租房小区管理更加科学严谨,让居住环境更加安全,服务更加精细,先后投入1000余万元在芒市锦绣阳光家园南蚌小区、芒市锦绣阳光家园风平小区、芒市锦绣阳光家园大湾小区、芒市锦绣阳光家园咖啡小区的4万多住户安装了公租房小区人员综合管理系统(人脸识别),安装人脸门禁一体机516套、800万深度智能人脸相机20台。设备、设施投入运营以来,管理人员发现本为安全化、人性化服务大众的公共设备,在一些不文明的行为下却遭到了破坏。针对设备人为破坏的情况,我局均与公安、社区、物管等机构及时联合查处。具体案例如下:
2020年12月31日下午10时26分,南蚌小区3组59栋4单元防盗门遭到人为恶意破坏。工作人员发现后,第一时间向城南派出所报案。经城南派出所向社区、物管了解调查,该案件系59栋4单元102室住户赵某某所为。城南派出所对赵某某作出赔偿损坏维修费用620元,行政拘留5日处理。同时,鉴于赵某某的行为,我局根据《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书》和《德宏州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解除赵某某的租赁合同,收回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其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共建美好家园,是每个小区住户共同的心愿,更是小区住户的责任。为了杜绝或减少今后此类事件的发生。我们向芒市公租房全体住户发出倡议:
一、从我做起,积极参与。共建美好家园,需要广大住户的积极参与,每一位住户都有责任、有义务通过自己的文明行为,并监督他人的文明行为,爱护公共设施设备,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共建和谐稳定公租房小区。
二、遵纪守法,躬行实践。每一位住户自觉遵守和实践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管理公约,注意用水、用电安全风险,做到不转租、转借公租房房源,疫情期间不容留外籍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三、立足社区,热心公益。 积极参加街道、社区、物业组织的小区各项创建活动,努力争做文明使者,为文明小区添砖加瓦。
四、弃除陋习,文明自律。做到爱护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场地,不乱扔垃圾,不乱贴乱画,不践踏草坪、不高空抛物、不违规停放车辆,邻里和睦,友善团结,说文明话,办文明事,争做文明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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