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33 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政府办便签〔2020〕180 号)及《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芒政办发〔2020〕57 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需求导向,发挥实效。紧密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城市建设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城市建设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二)注重上下衔接,标准先行。紧密对接上级部门制定的政务公开标准,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适用性广、科学性高、操作性强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流程,使试点工作少走弯路、早见实效。
(三)强化工作协同,形成合力。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协调指导下,我局会加强工作协调和推进,积极开展业务工作。
(四)实现点面结合,整体推进。既要按时保质、高水平完成试点任务,又要适度超前、敢于创新,形成亮点突出的工作局面,不断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提升。
三、工作目标
2020年,初步建成住建系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持续健全完善,组织保障更加坚强有力。
2021年,按照要求抓好标准指引的落实工作,推动全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再提升。
2022年,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解读回应不到位、公开平台不规范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023年,基本建成与省、州、市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形成体系完备、制度健全、平台规范、队伍专业、保障有力的政务公开新格局,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
四、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立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明快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人防办主任
副组长:明碧莹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专职副书记
成 员:李周陆 办公室主任
任新期 市政管理所所长
金旺保 风景园林管理所所长
金 平 路灯股股长
尹 锴 交易所所长
祁尹建宏 村镇股股长
皇甫宗致 质监股股长
张岩旺平 房管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刘燕平 住保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负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李周陆担任。今后,若遇人事变动,请各股室根据股室职务自行替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五、工作任务
(一)编制住建系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对照《芒市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指引及目录编制责任清单》,按照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于2020年8月10日前完成“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市政服务”领域公开事项标准指引及目录,并形成正式文件报市政府办。
(二)健全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制度。公开住建系统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事项信息,实现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实现公开事项应公开尽公开,在“信息公开”栏目集中发布,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开查询的便利服务,同时接受社会公众对行政机关承诺公开的事项信息是否准确、渠道是否畅通、公开是否及时、内容是否清晰进行监督。
(三)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认真履行信息依申请公开职责,编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内部工作制度,畅通信函、传真、当面提交、互联网等多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四)健全重要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明确主体责任和工作流程,形成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人社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进行解读,并确保解读材料于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其他公开载体发布。
(五)健全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机制。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报送、处置、回应和督办机制。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质疑,以及群众关心、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络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的优势,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正确引导、凝聚共识。
(六)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措施,采取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实地走访、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并同步公开征集意见的总体情况、采纳情况以及不采纳理由等,以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
(七)规范建设基层政务公开载体和渠道。对照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配合市政府办于2020年11月15日前完成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工作,确保目录中所有主动公开事项都有对应的栏目,并于2020年12月1日前完成栏目内容的更新与填充。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站、所、股室务必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不断增强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领域、创新公开渠道、夯实公开基础,较好地满足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进一步提高住建工作透明度。
(二)加强工作交流。有关站、所、股室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要加强与上级对口沟通交流,寻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业务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从而进一步提升住建系统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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