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共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浏览量:5933    作者: 日期:2020/6/17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8日至11月16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16日,市委巡察组向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党组班子领导力薄弱。单位管理不到位,工作运行机制混乱,党组工作痕迹资料不齐全。党组“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权责义务没有层层落实到位,防范化解行业领域重大风险的能力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增强执行力。在广泛征求干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局党组结合实际于2020年1月15日对原制定的《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工作规则》、《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38个制度进行了废改立,其中修改完善20个,废除18个,进一步提升了制度的合理和效用性。二是规范局党组议事规则。局党组对2019年4月6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行认真仔细学习,并按规定对局党组的议事程序进行了规范。2019年12月至今召开的8次党组会,均以《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规定步骤召开,并指定专人负责党组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归档。三是局党组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重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做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的统一。落实“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权责义务,提高防范化解行业领域重大风险的能力,杜绝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落实情况盯不细、盯不严等问题。 

(二)班子集体决策效力不高。党组会议重大事项决策效率不高,程序不够规范。班子决策没有从实际出发做出明确、合理的决策结果,问题交上级。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关于党组决策与执行的具体要求,召开局党组会,确保党组议事程序符合规定。并安排专业填写《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重大事项决策登记表》、《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班子重大事项决策登记表》,对决策事项内容、决策人、决策方式、决策程序等认真进行登记,做到了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的统一。 

    (三)对干部教育培养不够。遵法学法用法重视程度不够,风险防范意识不足。干部职工对与职责义务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持续学习严重不足,相关法律意识未形成,对市场经济风险明显缺乏预见和防范,个别重要岗位甚至存在容易被同化的隐患。人才培育意识缺乏,队伍建设不能满足改革发展需要。对事业人员的培育管理长期囿于现状,学习提升不足,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匮乏,现已出现内部岗位调配困难,对向党政机关输送人才以及事业干部个人发展有制约影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丰富学习形式。改变周一以读文件为主的学习形式,通过增强视频学习、交流发言等环节,不断丰富学习形式。组织开展干部职工遵法学法用法等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风险防范意识。二是举办一期“春季培训”。通过向外邀请行业专家为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全方位的业务培训,为培养复合型专业人才奠定基础。目前,筹备工作已完成,但因疫情搁浅。三是向外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分别向业务联系紧密的云南省设计院、昆明市规划设计院、云南建投第十七建设有限公司引进3名工程师到我局开展挂职锻炼,破解我局专业技术领导紧缺、干部外出交流难的瓶颈,为干部提供一个近距离学习的平台。四是建立人才培育制度,制定人才培育年度计划,对干部职工进行业务知识培训,解决对向党政机关输送人才以及事业干部个人发展有制约影响的问题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政治建设不够重视。对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够重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不实。局党组与局机关党委步调不够一致,机关党建和业务存在“两张皮”现象,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作用发挥不够到位,在党建和业务共融共促上思考得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组织成员分别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调整了党组成员挂钩联系的支部,在党组成员中实行党建“一岗双责”,完善了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二是严格落实“三定一报备一纪实”制度。对支部开展的“三会一课”,要求严格按照“三定一报备一纪实”制度的具体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报备工作,局机关党委并对报备情况开展随机抽查2次,现场指出并改正存在问题4个。三是制定党组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制度。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局机关党委党建工作专题汇报,分析研究党建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情况,讨论解决党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2020年2月24日、6月12日局党组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对2020年全局党的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研究,将党的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四是召开基层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2019年12月31日局党组召开扩大会,对现有的3个支部书记进行了述职评议,邀请党员、群众代表对其一年来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并以书面形式反馈了评议情况和考核等次。 

(二)思想建设流于形式。理论学习心得体会等文章照抄照搬网络。理论文章结合自身实际不够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和政治定力。进一步提高党员对思想理论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重中之重,深刻领会学习,全面准确把握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要原原本本学,做到学思践悟、融会贯通。同时,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灵魂、融入血液。二是加大党员的交流学习。积极利用“芒市红色讲师团”“芒市党员教育培训阵地群”等资源,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定力,着力解决信念不坚定、宗旨不牢固、使命感不强、初心缺失、担当不力等突出问题。三是定期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要求党员撰写心得体会时严禁全篇网上摘抄,党小组收集心得体会时,要求进行检查是否有雷同现象,一经发现,要求支委找党员谈话并责令重新撰写。 

(三)组织建设不够规范。机关支部换届选举材料不齐全、流程不够规范。机关党委会议讨论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程序不够规范。党费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换届流程。局党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对局机关各支部的换届程序进行了严格把关,确保换届程序符合规定。局机关党委制作了换届选举资料收集明细表,方便支部对标对表进行资料收集,确保换届资料的完整性。截止2020年1月30日,局3个党支部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二是严格程序发展党员。局机关党委对发展党员的25个步骤再次进行了学习,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25个步骤要求发展党员。同时,坚决杜绝在局机关党委会中“主要领导末尾表态”执行不到位的现象。三是开设党费专户,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收缴、使用和管理局机关党委的党费。 

(四)对党员教育管理乏力。落实上级党组织要求打折扣,积分评定不严格。派出党建指导员对“两新”党组织进行党建指导走过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完善《党员积分制实施方案》。由局机关党委牵头,各支部结合实际,重点细化了《党员积分制实施方案》中的扣分项和分值比重。按照党员自评、支委初评、党员大会终评的程序从严从实进行党员积分评定。同时,要把党员积分评定结果与2020年年底民主评议优秀党员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发挥发挥运用积分管理党员的作用。二是合理下派党建指导员。在2019年的机构改革中,隶属我局机关党委的3个两新党组织已将组织关系转隶到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总支。今后的工作,如有需要,我局机关党委将严格按照1支部1指导员的标准下派党建指导员。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到位。不重视单位制度建设,至今还未完成单位制度废改立工作,内部管理仍有盲点、空白点。部分科级干部因个人原因较难胜任重大工作,个别科级干部长期空岗或工作不在状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以局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的工作机制;每年召开2次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召开2次全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对责任制的内容进行细化并分解到局属各股室;同时,单位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签订《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岗双责”责任书》,分管领导与局属各股室负责人签订《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行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严格规范制度建设工作。2020年1月15日对原制定的《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工作规则》《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38个制度进行了废改立,其中修改完善20个,废除18个。三是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局班子成员以身作则,敢抓敢管,督促分管部门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了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上的“龙头”导向、带头和示范作用;对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工作不在状态等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纪律不严明,监督检查不够,干部违规违纪情况较突出,廉政谈话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股室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分管股室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监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经常性的谈话,对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常抓不懈,2020年开展了9次谈话(其中4次教育提醒谈话、2次干部任前谈话,3次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班子成员每年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杜绝干部违规违纪情况的发生。按照市纪委要求,2020年6月8日召开了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树家训 立家规 正家风 重家教 共建清廉芒市”教育活动启动会。 

(三)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不到位。“三重一大”决策档案备案制度落实不到位。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执行不严格。外出请示报告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局党组、班子议事决策制度。明确党组会议议事内容和班子会议议事内容,区分党组会议与班子会议研究讨论及决策的事项、范围、权限,对涉及“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策,并填写《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事项决策责任档案》,对决策事项、决策人、决策方式、决策程序等认真进行登记,做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的统一。做到了会前有准备,会中有记录,会后有落实,过后有档可查。二是修订完善《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部职工考勤及请休假制度》,强化干部职工纪律教育,我局干部职工考勤情况按月公示,对违反规定的干部职工进行批评教育或提醒谈话,对屡教不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保证单位制度的严肃性。三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云南省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德宏州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办法》,市管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及时向市纪委备案,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及时向局党组备案。同时,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核查, 

发现存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形的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及 

时上报市纪委。截至目前,对年内我局干部职工3人办理的丧事严格按要求开展了核查工作,均无违规操办现象。 

    (四)财务管理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打“擦边球”。收支不合理,代收多笔公用水电费转工会经费补助,部分财政支出列入专户账目报销。如:多笔差旅费、工作队补助、赞助费等在指挥部工程账目中报销。公务接待无公函,厉行节约不够,“三公经费”超标。违规发放补助。缺乏资产保值增值意识,固定资产存在流失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单位现行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杜绝再出现将公用水电费转工会经费补助的现象。严格《芒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芒发办[2019]10号)文件要求,对无公函的人员一律不进行公务接待。在公务中,本着吃饱的原则厉行节俭,杜绝铺张浪费。二是退回违规发放的慰问金。要求2018年9月14日、12月28日因非直系亲属逝世违规领取慰问金共1200元的2位干部分别于2020年2月17日、2月25日将慰问金已全额退回到局工会账户。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出现。三是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财会〔2017〕11号)第二条的规定,将我局的市政基础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科目进行核算登记,防止固定资产的流失。 

四、意识形态方面 

(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对贯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要求认识不够到位,未纳入班子议事范围认真研究部署。不注重建立健全完备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日程,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明确党组班子、班子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工作计划方案,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做好宣传思想工作。2020年2月24日、6月12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分别对全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研究安排,明确了工作重点。 

    (二)阵地建设和管理流于形式。传达学习中央、省、州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不足,宣传阵地建设流于形式。党内通报未全覆盖,多数人不清楚涉及本级党组织及党员队伍中发生的重要事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学习宣传。完善局党组会、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班子会、周例会等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传达学习中央、省、州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及重大决策部署,并通过公示栏、LED显示屏、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二是完善党内通报机制。利用党员大会、党务公开栏等渠道,对党内重要事项按应报尽报的要求进行通报。2020年2月10日,局机关党委配合纪检组,在局机关第一党支部党员大会上通报了党员违纪处分情况。 

五、脱贫攻坚方面 

(一)党组班子对脱贫攻坚工作专题研究部署较少,带头示范作用不够明显。党组班子专门就本单位2个挂钩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较少,主要依托于驻村工作队开展工作。没有认真开展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中央、省委、州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相关要求,对党中央扶贫开发精神领会不够深刻,对全市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专题调查研究不够透彻,提出有效措施不足。对挂钩村委会各村小组帮扶程度不一,发展不平衡,有的村民小组村容村貌没有改观,生产生活性设施目前仍处于落后状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将挂钩点工作纳入党组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及时增派驻村工作队员;二是建立完善芒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学习上级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政策精神,定期不定期开展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坚决将中央、省、州、市委脱贫攻坚政策领会到位、落实到位。三是加强干部职工脱贫攻坚政策理论学习,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帮扶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进一步加强与各业务部门沟通、对接,全面宣传芒市脱贫攻坚政策,确保扶贫政策全面实施,促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 

(二)帮扶后劲不足,扶贫开发作用不够明显。在产业发展方面长期谋划不足,对有潜力的产业后期帮扶力度减弱,至今未培育壮大有规模的农业产业。部分危房改造质量不过硬,农户入住后出现屋顶渗水或闷热现象,少数村组还未完成整改。工作队与挂钩乡镇在推进落实脱贫攻坚具体任务时有共谋,但缺乏共担。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挂钩点勐戛村、弄丘村实际,加大产业项目前期调研、论证,认真研究把握上级扶持政策,既着眼长远,也兼顾当前,按“一乡一业、一村一品、错位发展”的方向合理谋划适合发展的产业,加强与民宗、农业、林业等产业部门的沟通协调,统筹整合产业项目“一条龙”服务,确保产业项目有效、规范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产业扶持成效。二是组织专家对危房改造质量进行全面排查、统计,对存在渗水、闷热等现象的房屋进行全面整改。三是加强驻村工作队员对中央、省、州、市脱贫攻坚精神、政策等培训,提高政治站位,强工作队员脱贫攻坚使命感和责任感,强化工作队职责,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认真履行四大任务、八项职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692-3029462 

电子邮箱:750397660@qq.com 

                 

                                                                                                       中共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