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禁止违规提前预售商品房的通知》
芒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发的《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禁止违规提前预售商品房的通知》,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法定依据
《德宏州商品房预售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二、主要内容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开发企业,不得采用任何形式进行商品房预售宣传或进行商品房预售。也不得以认购(包括认订、登记、选号等)的方式向承购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等。
三、目的
为了让广大购房市民利益不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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