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3301000
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订全市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或督促落实;统筹推进与其他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联动配合,形成权责明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权威高效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二)负责行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行政执法权及市人民政府指定和确定的行政执法权,承担依法受委托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行使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行政许可权,承担依法受委托范围内的行政许可和备案工作。
(四)负责芒市建成区内市容秩序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对芒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和施工起重机械的监督管理。
(六)组织起草有关地方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处理综合行政执法权限内相关的信访、投诉、申诉、调解等工作。
(七)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
(八)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监督股、智慧城市管理股、政策法规股、市容秩序管理股。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
2.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
3.芒市广场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
1.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
2.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
3.芒市广场管理所。
纳入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0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9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9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年末无学生人数。年末无遗属人员。
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大户外广告管理力度,强化门头规范化设置;
2.加大次干道综合整治力度,提升城市市容环境;
3.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防安全生产事故;
4.积极推进智慧化建设,促工地及渣土管理更精细;
5.推进改革创新,提高规范化办案水平;
6.积极整合资源,补齐城市管理短板。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且未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GK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664650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646504.2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713706.52元,下降24.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713706.52元,下降24.22%;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总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垃圾焚烧发电费用补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6646504.2元。其中:基本支出18024910.08元,占总支出的49.19%;项目支出18621594.12元,占总支出的50.8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713706.52元,下降24.2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8668.21元,增长0.49%;项目支出减少11802374.73元,下降38.79%;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总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财政部门未拨付环卫市场化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024910.0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113403.95元,占基本支出的94.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11506.13元,占基本支出的5.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621594.12元。其中: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1.芒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经费项目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创建卫生城市过程中所产生的劳动费用等。
2.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经费项目经费215400元,主要用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中集中拆除户外存在安全隐患广告牌的业务委托费用。
3.非税收入征管成本专项经费项目经费178904.75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日常办公开支、业务活动经相关成本支出的专项资金。
4.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上年中国自行车联赛临时公厕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上年中国自行车联赛临时公厕建造的业务委托费用。
5.芒市广场场地租赁资金、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专项资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经费177468.2元,主要用于支付广场场地租赁资金、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专项资金、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经费。
6.芒市城区环卫设施及运营市场化特许经营补助资金项目经费9851000元,主要用于芒市城区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降尘洒水、粪便清运、公厕保洁及垃圾处理费收取工作。
7.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补助资金项目经费5100000元,主要用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垃圾焚烧发电费用补助工作。
8.芒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委托运营项目经费443486.06元,主要用于保证垃圾渗滤液处理站的达标运营,委托专业环保服务公司运营管理工作。
9.芒市垃圾处理场运行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087461.11元,主要用于芒市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工程及日常运转工作。
10.创卫、垃圾分类及环卫业务费补助项目支出367874元,主要用于创卫、垃圾分类、污染源在线控制系统维护、地下水监测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4650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1713706.52元,下降24.22%,完成年初预算的59.2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无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无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94369.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5%,完成年初预算的67.88%。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保险的单位部分;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优化支出结构。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85178.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1%,完成年初预算的168.9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结构变化,人力成本上升。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1789461.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5%,完成年初预算的56.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环卫市场化运行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费、渗滤液处理站运行费、公厕建设、垃圾场运行费、垃圾焚烧发电补贴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垃圾运行费用未支付完。
12.无农林水(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774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2%,完成年初预算的119.9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次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元,决算为276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5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3948.55元,增长101.6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元,决算为2767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46.1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元,本年无决算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712.55元,增长13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64元,下降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64元,下降1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元,支出决算为276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5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3948.55元,增长101.6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元,决算为276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1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元,本年无决算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合理支配公车使用、管理,年度内车辆修理次数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5712.55元,增长13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64元,下降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部分往年车辆维修欠款。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监督检查等日常执法工作,保障执法人员能够及时到达执法现场,开展各类执法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8959.08元,比上年增加124321.56元,增长19.29%,主要原因是支付部分上年度欠拨资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基础保障:办公用品采购、办公网络保障、会议与培训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49754624.38元,其中,流动资产21776557.43元,固定资产1186519.4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942661.26元,无形资产1元(净值),其他资产19848885.26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474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4564.8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624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8319.8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5999.7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0114.78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10个,评价金额18621594.12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10个,良0个,中0个。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3-GK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3301111
[附件: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1403512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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