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芒市城市管理工作质量,深化城区扬尘污染治理,持续改善和提升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助推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提升城市形象,芒市综合执法局紧紧围绕既定方案,按照“盯源头、严控增、反复查”工作要求,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城市道路扬尘治理。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芒市建成区道路扬尘治理工作,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情况,适时增加建成区各主次干道路面机械清扫保洁、洒水降尘频次,抑制道路扬尘产生,采取“吸尘、冲洗、洗扫、洒水”联合作业模式,进一步降低道路扬尘污染;对于易积沉垃圾的道路视情况采取人工清洗作业。
二是持续开展建设工地施工扬尘治理。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督促建筑施工工地严格按照文明施工、施工车辆清洗等管理规范,全面落实《德宏州工程建设工地扬尘管理办法》 关于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工作要求;对于扬尘防治不到位的企业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工并依法处罚。
三是持续开展渣土车遗漏遗撒整治。联合交警等部门在城区设点开展驻点检查;对渣土车未覆盖、覆盖不严、遗漏遗撒等行为进行查处;运输建筑垃圾车辆需按照规定的核准范围、运输路线、运输时间和处置方式处置建筑垃圾。
四是持续开展流动烧烤及乱烧垃圾行为整治。进一步加大城区市容环境整治力度,强化城区流动经营查处力度,对存在室外经营行为的烧烤店主要求其必须进入店内,严禁在店外经营,对经劝导、教育不改的占道经营业户,依法查处;进一步加大对城区焚烧垃圾落叶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发现的违法焚烧垃圾落叶行为,责令当事人及时扑灭,情节严重的要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
下一步,芒市综合执法局将按照具体的工作要求,抓好工作落实,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升辖区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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