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芒执法复〔2022〕13号 对芒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1541    作者: 日期:2022/12/6

马超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芒市城区居民饲养家禽的建议》(第36号),已交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饲养家禽的管理涉及环境卫生、卫生防疫、创建文明城市等多方面的工作,需要多部门共同参与治理。对此,我局制定了以下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文明氛围。由街道社区牵头,到各居民小组进行宣传动员,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呼吁小区居民以自治公约的形式,承诺带头禁养家禽,共同治理小区公共卫生,自觉遵守各类行为规范,共同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

二、开展底数摸排,多方联动管控。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后,在街道社区的协助下,对饲养家禽影响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进行摸排,切实做好管控和群众思想工作,劝导主动放弃饲养家禽。

三、通过媒体曝光,依法加强治理。对屡教不改严重影响环境卫生的个人,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并依法处置。

四、创建试点小区,开展治理行动。由街道社区联合职能部门分批开展环境卫生治理试点小区创建,发动小区居民自觉参与治理行动,营造人人爱护小区环境的氛围,对试点小区从项目资金补助、行政管理上给予重点帮扶。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衷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使城市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城市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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