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芒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管理,依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2022年中秋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提倡文明过节,在公共场所赏月应当遵守环境卫生管理要求,不随意倾倒、丢弃或者堆放各类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损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二、带头守法过节,在芒那路(田园大道)、环湖路、芒市广场等公共场所赏月游玩的市民要自觉爱护环境卫生,对垃圾做到自产自清,自觉将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
三、严格执法曝光,对经宣传教育拒不改正乱丢乱倒垃圾、占道经营、流动经营、散发小广告的行为,除依法处罚以外,将对违法违规和不文明行为采取拍照、拍视频的方式,通过公众媒体予以曝光。
请各单位和全体市民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主动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支持配合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共同营造文明有序、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卫生秩序。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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