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解读《关于开展2022年芒市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的通告》

浏览量:6782    作者: 日期:2022/2/15

为有效解决户外广告设置安全隐患,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行为,美化城市空间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通告

本通告一是明确整治范围芒市城市建成区公共空间、公共区域的大型广告牌、门头招牌、牌匾、条幅、标牌、指示牌等各类户外广告设施。

是明确整治重点(一)建筑物上的大型户外广告牌、标志牌,遮挡房屋外立面的各类户外广告设施;(二)未经行政许可擅自设置的各类招牌、指示牌、广告牌等户外广告设施;(三)“一店多招”或未按审批要求设置的超大、超期门头招牌和广告牌;(四)内容低俗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影响城市容貌或存在公共安全隐患的各类门头招牌、广告牌等广告设施;(五)其他不适宜设置和禁止设置的各类广告设施。

是明确整治方式(一)三个规范:规范已经审批的户外广告;规范建筑物墙体广告;规范门招店牌广告。(二)三个严禁:严禁在党政机关、医院学校、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上设置商业广告;严禁设置网架广告;严禁设置影响公共安全的广告。(三)七个必拆:高空未经审批广告牌必须拆除;遮挡建筑物外立面门头招牌必须拆除;未经审批设置的广告设施必须拆除;存在公共安全隐患的广告设施必须拆除;跨街广告设施必须拆除;路灯杆广告必须拆除;无主广告设施必须拆除。

四是明确在整治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相关工作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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