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浏览量:12890    作者: 日期:2021/2/24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汇总)

 

第一部分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专业名词解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等)

第二部分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汇总)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芒市委芒市人民政府关于芒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芒发〔2015〕7号)精神,设立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职责调整

1)将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市区内对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及制造影响工作和居民生活的噪声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划入市环境保护局。

2)将牲畜定点屠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划入市农业局。

2、主要职责

1)行使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决定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2)行使规划管理、建筑市场管理(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施工现场标志、脚手架和现场管理秩序不符合规定的,施工造成市容环境卫生污染的)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夜间建筑施工核准书擅自施工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在集贸市场之外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主干道的人行道和次干道、支路等其他道路的车行道除外)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房地产开发(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擅自预售商品房、违反规定销售商品房的)、物业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文化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占道文化娱乐经营活动和占道贩卖图书、报刊、录音录像制品、激光视(唱)盘等损害市容、阻碍交通和妨碍社会正常生活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语言文字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城市户外广告、招牌、灯箱等不规范使用汉字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1)行使省人民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9年3月,根据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市人民政府将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的环卫站、广场管理所及建筑业管理所划转至我局后,我局共内设办公室、法制股、政工股(纪检监察室)、业务管理一股、业务管理二股、业务管理三股、业务管理四股7个股室,机动大队、综合执法大队2个执法大队,以及环卫站、广场管理所、建筑业管理所3个下属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围绕芒市打造“特色产业城市、宜居宜业生态田园城市、沿边区域性中心城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城市”的总目标,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解放思想、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新时代芒市跨越发展新篇章而不懈奋斗。

1)容风纪督察,提升执法队伍形象

2)推动数字城管建设,加快城市管理转型升级

3)加大户外广告管理力度,强化门头规范化设置

4)加大次干道综合整治力度,提升城市市容环境

5)强化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清垃圾扫厕所成效

6)加大工地管理力度,严防安全生产事故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 12人,事业编制48人。在职实有10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0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7,271.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7,271.0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338.09万元,增加22.55%主要是增加环卫市场化运作经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补助。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7,271.0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271.0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271.06万元(本级财力7,271.0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338.09万元,增加22.55%主要是增加环卫市场化运作经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补助。

五、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7,271.0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27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1.0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99.09万元,主要是增加环卫市场化运作经费;项目支出3,59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万元,主要是增加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补助。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2.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离退休公用经费。

2、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06.22万元,主要用于临时工人员的社会保险单位部分;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失业保险。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5、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机关服务126.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83万元,主要用于建管所工资及日常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1,26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8.46万元,项目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工资及日常公用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5,24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2.87万元,项目支出3,550万元,主要用于环卫市场化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06.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3,681.06万元,占全年支出的50.6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15.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55%;商品服务支出1,488.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7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7.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48%;资本性支出31.6万元。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3,590万元占全年支出的49.37%。其中:30226劳务费40万元,主要用于提高城市管理协管员薪酬待遇补助资金。31005基础设施建设50万元,主要用于芒市广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款。30227委托业务费3047.78万元,主要用于芒市环卫市场化运作补助资金,31204费用补贴452.22万元,主要用于芒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补助资金。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9万元,较上年减少1.03万元,下降14.8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2020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9万元,较上年减少0.6万元,下降13.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万元,较上年减少0.6万元,下降13.33%。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厉行节约、规范公务用车。

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芒市三届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纪要》,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了《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协管员绩效考核细则》,细则共分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成绩评定与奖励、绩效考核细则与及其他情况共五个部分,通过细化绩效考核,采取100分制量化方式,开展城市管理协管员绩效考核工作,可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协管员日常管理,客观公正的考核城市管理协管员日常表现,增强协管员事业心、责任感,强化工作责任意识,奖优罚懒,形成有效竞争激励机制,真正达到评价科学,量化细致、考核公正的目标,确保协管员在“减量提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增效”。

担负着芒市建城区160余条城市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和整个芒市城区的垃圾收运、处理以及粪便清运、降尘洒水和公厕管理等工作。日清扫保洁面积383万平方米,机械清扫率75%,日平均清运垃圾230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建有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1座日处理生活垃圾240吨;日收集运输餐厨垃圾30-50吨。2021年预计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978.5万元。

(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共实施绩效项目8个,涉及资金3590万元。1、芒市餐厨垃圾日收集运输50吨。2、环卫市场化日清扫保洁面积306万平方米和降尘洒水工作;日清运生活垃圾230吨; 垃圾中转、公厕保洁。3、芒市垃圾填埋场日处理生活垃圾240吨。4、芒市垃圾渗滤液处理站日处理垃圾渗滤液150吨。5、环卫市场化新增道路日清扫保洁面积85万平方米。6、芒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补助,日焚烧处理垃圾300吨。7、提高城市管理协管员薪酬待遇补助资金。8、提升广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新增广场3座水景喷泉工程。结合我市实际,按照一街(路)一特色的理念,逐步规范城区各主要干道的门头广告,力争做出特色,做出亮点。在历年市容环境整治基础上,进一步疏堵结合,加大对丙午路、德瑞路等城区次干道及背街小巷的综合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流动经营现象;按照方便市民、不扰民、商贩能经营的原则,合理规划选择疏导点,确保芒市市容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

进一步加大市政环卫设施建设,力争在年内实现芒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一期封场工程等环卫设施建设顺利完成,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查缺补漏,合理增减城区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加大对环卫市场化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其严格落实环卫日常清扫保洁及管护工作。进一步巩固2020年“清垃圾、扫厕所”专项行动成效,城区机械化清扫率保持在75%及以上,加大环卫清扫保洁及日常巡查检查力度,确保裸露垃圾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进一步开展好“厕所革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城区公厕新建、改扩建工作,巩固提升旱厕消除成果,对现有公厕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管理,确保达到“三无三有”标准。

充分利用网络化、数字化手段,加大对城区各建筑工地的管理力度,督促各施工工地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及“五个必须”,强化对施工企业的宣传教育力度,筑牢安全无小事理念,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这些项目的开展能更好的提高芒市城市管理水平,保证城市管理工作正常运行,使市民在一个干净、整洁的环境下工作、生活,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16.8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支出,其中:办公费49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8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60万元;委托业务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5.3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0万元;工会及福利费10.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4.6万元。与上年355.28万元对比减少38.44万元,主要是办公费用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部门预算公开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项目一: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2021年预算生活垃圾

渗滤液处理站运营项目文本公开

1、项目名称

芒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2、立项依据

经芒市三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3、项目实施单位

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

4、项目基本概况

芒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位于垃圾填埋场东南面,设计日处理规模150吨,采用“混凝沉淀+ MBR+纳滤+反渗透”工艺。由于项目运行技术操作难度大,为保证垃圾渗滤液处理站的达标运营,需委托专业环保服务公司运营管理。

5、项目实施内容

芒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运营项目于2019年4月23日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山东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人,服务期3年。根据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时间为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日,每年的运营服务费145万元。

6、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本级财政安排145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

本项目合同三年一签,服务到期后需重新招标。

8、项目实施成效

芒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运转正常,目前的垃圾渗滤液处理量为150吨/日,处理后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规定的水污染排放浓度限值,出水水质比较稳定。

项目二: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2021年预算环卫市场化项目文本公开

1、项目名称

芒市城区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运输市场化服务项目

2、立项依据

经芒市三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3、项目实施单位

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

4、项目基本概况

为完善芒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实现“管干分离”,让环卫管理部门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监管上,进一步提高芒市城区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收运处置水平,决定实施芒市城区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运输市场化服务项目。本项目于2019年4月23日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三亚明佳园林环卫集团有限公司为中标人,服务期3年。

5、项目实施内容

将芒市城区东至环城东路,南至军分区、环南路,西至机场、南高速连接线,北至北高速连接线范围内的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及五条河道(板过河、早地河、南秀河、南马河、南喊河)的垃圾、杂草清理工作,外包给三亚明佳园林环卫集团有限公司,服务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每年的服务承包费2400万元。

6、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财政安排资金2400万元,其中:本级财政安排140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1000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

本项目合同三年一签,服务到期后需重新招标。

8、项目实施成效

环卫市场化后,芒市城区的日清扫保洁面积由2018年的250万平方米提高至现在的306万平方米,道路机械清扫率由2018年的60%提升至现在的75%,日平均垃圾清运量由2018年的210吨提高到现在的230吨。

项目三: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2021年预算环卫市场化    新增道路费用补助资金项目文本公开

1、项目名称

芒市环卫市场化新增道路费用补助资金项目

2、立项依据

经芒市三届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芒市三届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3、项目实施单位

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

4、项目基本概况

我市于2019年7月开始进行环卫市场化运作,将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运输等环卫作业移交给专业公司运营服务,已取得初步成效。但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张,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市民对人居环境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为解决广大市民群众关心关切的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卫生死角问题,提升芒市城市环境卫生的整体水平,进一步扩大环卫市场化道路清扫保洁范围是十分必要的。

5、项目实施内容

将芒市建成区范围内未实行长效保洁的92条道路(面积约85万平方米)纳入环卫市场化清扫保洁范围,交由环卫市场化运营公司德宏明佳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一齐管理服务。其中:16条道路(面积约31万平方米),服务时间为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服务承包费241万元/年;76条道路(面积约54万平方米),服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服务承包费423.36万元/年。

6、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本级财政安排905.36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

本项目合同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服务到期后需重新招标。

8、项目实施成效

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芒市城市环境卫生整体水平,解决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道路无人清扫保洁、卫生死角长期存在等问题。

项目四: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2021年预算餐厨垃圾

收运服务项目文本公开

1、项目名称

芒市城区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项目

2、立项依据

经芒市三届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3、项目实施单位

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

4、项目基本概况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市餐厨垃圾产生量持续增加,其带来的生态环境污染、人体健康危害和动物疫病传播问题已严重影响芒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考虑到我市目前尚未建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一体化管理体系,加之城区餐厨垃圾收运费用预算未超过城区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运输市场化服务项目中标金额的10%,为节约行政运行成本,提升城市管理效能,决定将芒市城区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纳入已完成招标的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运输市场化服务项目。

5、项目实施内容

将芒市城区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工作外包给三亚明佳园林环卫集团有限公司(与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运输市场化服务项目一起运营管理)。根据服务合同约定,餐厨垃圾收运保底量30吨/日,服务期5年,服务时间为2019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13日,每年的服务承包费240万元。

6、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本级财政安排240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

本项目合同五年一签,服务到期后需重新招标。

8、项目实施成效

项目实施后,对芒市城区的餐厨垃圾进行了统一收运和处置,严禁餐厨垃圾非法倾倒、收运及出售等行为,有效解决了餐厨垃圾污染生态环境的问题,保障市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平均每天收运处置餐厨垃圾30吨。

项目五: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2021年预算生活垃圾处理场运行费文本公开

1、项目名称

芒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运行费

2、立项依据

经芒市三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3、项目实施单位

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

4、项目基本概况

芒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一次设计、分期实施,采用卫生填埋法处理工艺,设计日处理能力240吨,设计使用年限18年,于2005年7月建成并投入使用。每年的运行管理费约280万元。

5、项目实施内容

将芒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每年280万元的运行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

6、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本级财政安排357.42万元。(含餐厨垃圾污水处理费38.33万元,渗滤液应急处理费39.09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

认真开展芒市生活垃圾处理场运行管理工作。

8、项目实施成效

资金安排后,将保障芒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的日常运转,确保芒市城区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项目六: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2021年预算生活垃圾

焚烧发电补助资金项目文本公开

1、项目名称

芒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补助资金项目

2、立项依据

经芒市三届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3、项目实施单位

芒市环境卫生管理站

4、项目基本概况

近年来,随着城市面积的不断扩张,城市人口不断增加,芒市城区生活垃圾的产量也在急剧增长,目前城区每年的生活垃圾产生量已稳定超过10万吨。按目前芒市城区的垃圾日处理量300吨计算,现行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最多还可运行2年,就面临封场停用的现实,所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刻不容缓。

5、项目实施内容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授权, 芒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权模式进行建设,建设经营方为德宏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选址在轩岗乡芒广村民小组,建设用地约100亩,设计处理总规模为600吨/日,分两期建设,总投资3亿元。目前正在开展一期工程建设,拟定于2021年3月投产运行。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该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补贴费按70元/吨收取,按月结算,按季结清。

6、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本级财政安排资金452.22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

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30 年(含建设期)。

8、项目实施成效

项目投产后,将从根本上改变芒市生活垃圾简单填埋的状况,在无害化处理的基础上,通过焚烧发电变废为宝,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既能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也能产生很大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项目七: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提高城市管理协管员薪酬待遇补助资金项目文本公开

1、项目名称

提高城市管理协管员薪酬待遇补助资金

2、立项依据

根据芒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第2期《芒市三届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纪要》第十二条研究讨论采取减量提标方式提高城市管理协管员薪酬待遇事宜

3、项目实施单位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4、项目基本概况

采取减量提标的方式提高城市管理协管员薪酬待遇。将城市管理协管员数量由现在的150人减少至120人,在现有基础工资及特殊岗位补助基础上,增设城市管理协管员绩效工资及工龄工资。

5、项目实施内容

绩效工资分三档,中队长设10人,在原有1720元基础上增加月绩效1800元/人/月;副中队长设10人,在原有1720元基础上增加月绩效1300元/人/月;一般队员设100人,在原1720元基础上增加月绩效800元/人/月。工龄工资对工作时间达5年以上的,按照工龄每人每月定额发放100元至300元不等。

6、资金安排情况

新增的绩效工资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非税收入中列支。

7、项目实施计划

根据《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限制级城市管理协管员绩效考核细则》,自2021年3月份开始,采取百分制量化方式计算出应发放绩效工资报财政每月发放。

8、项目实施成效

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协管员工作责任意识,奖优罚懒,形成有效竞争激励机制,确保协管员在“减量提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增效”。

项目八、

1、项目名称

芒市广场水景工程专项资金

2、立项依据

 芒市广场管理2021年预算会议纪要及预算编制附件。

3、项目实施单位

芒市广场管理所机关

4、项目基本概况

   在芒市广场新增水景喷泉工程,提升芒市广场整体形象,是属于公共事业发展类项目。

5、项目实施内容

在芒市广场正中心及两边绿化带边上建设3座水景设施。

6、资金安排情况

 芒市广场管理所计划安排资金62万元,其中专项批复50万元,业务费-非税安排支出12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实施计划在2021年内建成。

8、项目实施成效

 项目实施成效有以下3点:

项目的产出指标:数量指标:460.71㎡;质量指标:合格率100%;时效指标:完成率100%;成本指标:不得超计划的10%。

目的效益指标:社会效益达90%以上。

项目的满意度指标:满意度达90%以上。




  [附件: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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