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公开

浏览量:15513    作者: 日期:2020/2/20

  

 

第一部分 芒市综合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九、其他公开信息(含名词解释、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芒市综合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芒市综合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芒市委芒市人民政府关于芒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芒发〔2015〕7号)精神,设立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职责调整

1)将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市区内对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及制造影响工作和居民生活的噪声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划入市环境保护局。

2)将牲畜定点屠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划入市农业局。

2、主要职责

1)行使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决定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2)行使规划管理、建筑市场管理(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施工现场标志、脚手架和现场管理秩序不符合规定的,施工造成市容环境卫生污染的)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夜间建筑施工核准书擅自施工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在集贸市场之外城区道路和公共场所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主干道的人行道和次干道、支路等其他道路的车行道除外)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房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房地产开发(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擅自预售商品房、违反规定销售商品房的)、物业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文化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占道文化娱乐经营活动和占道贩卖图书、报刊、录音录像制品、激光视(唱)盘等损害市容、阻碍交通和妨碍社会正常生活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语言文字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城市户外广告、招牌、灯箱等不规范使用汉字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1)行使省人民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9年3月,根据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市人民政府将原住建局下属的环卫站、广场管理所及建筑业管理所划转至我局后,我局共内设办公室、法制股、政工股(纪检监察室)、业务管理一股、业务管理二股、业务管理三股、业务管理四股7个股室,机动大队、综合执法大队2个执法大队,以及环卫站、广场管理所、建筑业管理所3个下属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我局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细化、深化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创新城市管理的手段、方式、机制和模式,全面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抓好重点牵头工作,抓好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我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步入新台阶,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围绕芒市打造“特色产业城市、宜居宜业生态田园城市、沿边区域性中心城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城市”的总目标,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解放思想、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新时代芒市跨越发展新篇章而不懈奋斗。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事业编制8人,工勤编制5人。在职实有6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6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实有其他人员(临时工)143人,全部属于财政全供养人员 。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01.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01.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比对增加464.92,增加32.37%,主要原因分析住建局转入10名事业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及业务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901.1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01.1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01.13万元(本级财力1,821.1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比对增加464.92,增加32.37%,主要原因分析住建局转入10名事业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及业务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901.1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90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1.13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与上年比对增加464.92,增加32.37%,增加原因主要是住建局转入10名事业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及工资政策性调增、增加业务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0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老干部1人退休公用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1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64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2082799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164.88万元,主要用于临时工人员的社会保险单位部分;

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伤保险。

2120103机关服务106.2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支出99.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5万元。

2120104城管执法1,501.1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支出工资553.37万元;临工工资3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8.77 万元,主要是一般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万元,主要是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及职工体检支出;项目支出 200 万元,主要是建设芒市智慧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资本性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54.87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01.13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组,其中:

基本支出1,701.13万元,主要用于:1、工资福利支出1,324.85万元(行政人员工资553.37万元;事业人员工资99.81万元;临工工资378万元;正式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73.16万元;临工社会保险单位部分164.88万元;工伤保险0.76万元;住房公积金54.87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355.28万元(办公费94.06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1.3万元;邮电费35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12.64万元;委托业务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5.72万元;其他一般公用经费13万元;租赁费0.5万元;专用材料费21万元;工会及福利费14.9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06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万元(生活补助21万元)。

项目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芒市智慧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资本性支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223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2020年收入1,901.13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收入,比2019年拨款收入1,436.21万元增加了464.92万元,增加32.37%,增加原因主要是住建局转入10名事业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及工资政策性调增、增加业务经费。

(二)2020年支出1,901.13万元,比2019年支出1,436.21万元增加了464.92万元,增加32.37%,增加原因主要是住建局转入10名事业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及工资政策性调增、增加业务经费。

1、基本支出1,701.13万元,比2019年1,206.21万元增加了494.92万元,增加41.03%,工资福利支出1,324.85万元,比2019年1,105.73万元增加了219.12万元,增加19.81%;商品服务支出355.28万元,比2019年48.48万元,增加了306.8万元,增加632.83%,增加原因主要是2019年非税收入及部分业务费安排在项目支出2020年业务费及非税收入安排在基本支出。对家庭和个人的支出21万元,比2019年42万元,减少了21万元,减少50%。

2、项目支出200万元,比2019年230万元减少了30万元,减少13.04%,2020年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芒市智慧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资本性支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三)2020年非税收入安排支出80万元,比2019年60万元增加了20万元,增加33.33%,增加原因主要是2020年非税收入任务数增加,非税收入安排数增加。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2020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8万元相比,减少3万元,下降3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或增加0万元;下降或上升0%;公务接待费减少或增加0万元,下降或上升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3万元,下降5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3万元,下降50%;公务用车购置减少或增加0万元,下降或上升0%。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厉行节约、规范公务用车。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芒市综合执法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55.2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55.28万元(办公费94.06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1.3万元;邮电费35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12.64万元;委托业务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5.72万元;其他一般公用经费13万元;租赁费0.5万元;专用材料费21万元;工会及福利费14.9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0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06.8万元,增加632.83%,增加原因主要是2019年非税收入及部分业务费安排在项目支出2020年业务费及非税收入安排在基本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两违”治理不放松,违建拆除工作持续推进;

2)市容管理不放松,城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

3)建筑市场管理不放松,建筑业产值大幅度上升;

4)扬尘治理不放松,助力全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提升。

2.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全面理顺芒市的城市管理及社会管理的体制和机制,发挥政府管理与服务的效能,建立一套“统一规划、高效实施、先进适用、资源共享”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2)全面提升城市及社会的运行效率提高城市的安全幸福指数以及群众的满意度。


     [附件: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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