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守护生态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举措。芒市水利局始终将水土保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主动扛起部门职责,牵头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以严格审批、强化监管、广泛宣传为抓手,全方位推进水土保持各项工作,为芒市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筑牢坚实基础。
一、严把审批关口,筑牢源头防控 “第一道防线”
源头管控是水土保持工作的核心环节。芒市水利局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原则,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将水土保持要求贯穿项目立项、建设全流程。在审批过程中,我局组建专业审查团队,对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弃土(渣)处置方案、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等关键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方案科学可行、措施具体有效,从源头遏制人为水土流失。截至2025年12月3日,共规范审查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45件,批复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达149.204公顷,批复弃土(渣)量312.61万立方米,批复水土保持投资4919.605万元。同时,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制度,依法合规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31.48万元,通过经济杠杆倒逼项目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主体责任。
二、强化监管执法,织密事中事后“监管网络”
事中事后监管是确保水土保持措施落地见效的关键保障。芒市水利局构建“日常巡查+专项执法+信息化监管”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持续加大对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一方面,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执法8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重点检查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弃土(渣)规范堆放、防护设施建设等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坚决遏制“重建设、轻保护”的现象;另一方面,依托水土保持信息化动态监管平台,高效完成水利部下发的11个疑似违法违规图斑核查工作,通过卫星遥感、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精准识别、快速处置,让监管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规范验收报备,压实项目主体“责任链条”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是检验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成效的重要环节。芒市水利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指导督促生产建设项目单位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明确验收标准、流程和时限要求,确保验收工作规范有序。同时,建立健全自主验收报备管理制度,对项目单位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验收结果真实可靠。截至2025年12月3日,共有20件生产建设项目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工作,实现了“建设一批、验收一批、达标一批”,切实压实了项目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主体责任。
四、夯实数据管理,提升工作 “信息化水平”
信息化建设是提升水土保持工作效能的重要支撑。芒市水利局高度重视水土保持数据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数据录入、更新、共享机制,安排专人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相关信息的数据录入与维护。截至目前,已完成45个生产建设项目基础信息数据录入,以及20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工作信息数据录入,实现了项目审批、监管、验收等全流程数据的规范化管理。通过数据整合分析,为水土保持工作决策、规划编制、监管执法提供了科学依据,有效提升了工作的精细化、信息化水平。
五、深化宣传引导,凝聚全社会 “参与合力”
广泛宣传是营造水土保持良好氛围的重要手段。芒市水利局创新宣传方式,整合电视、广播、报刊、网络、自媒体等多种宣传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活动。年内共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3次,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现场讲解等形式,向群众普及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和重要意义,累计发放、张贴宣传材料38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800余人次。通过持续深入的宣传,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有效增强了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和生态保护自觉性,引导企业、群众主动参与到水土保持工作中来,形成了“人人关心水土保持、人人参与生态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芒市水利局将继续坚守生态保护底线,持续深化水土保持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审批监管、执法问责、宣传引导,不断提升水土保持工作水平,着力解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突出问题,为芒市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家园、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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