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贷款对象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02“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具体内容
贷款额度:个人申请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
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还款方式:分3次偿还本金,即:贷款合同签订的第12个月偿还本金1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24个月偿还本金20%,贷款合同签订第36个月偿还本金70%。
贷款利率财政贴息情况:对符合条件的“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03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为贷款对象范围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申请人创业项目须在芒市管辖范围内。
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就业创业证》
2、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军人退役证》《残疾人证》等)
3、婚姻状况材料(《结婚证》或《离婚证》)申请人及其配偶只可由其中一人申报
4、《贷款审批表》
5、《承诺书》
6、《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副本(餐饮类需食品经营许可证;美容美发需卫生许可证、民宿需特殊从业证)
7、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自有土地证明(房产证)
8、担保人(备用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备用联系人信息表
9、经营场所、门头照片一至两张
申报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外,本人及配偶无其他商业贷款。
注:申请人之前申请过创业贷款需要携带就业创业证到人社部门进行贷款完成认定。
04如何申请“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
现场指导申报:贷款申请人携带申请资料至芒市妇联或乡镇妇联,审核材料并提交贷款申请。
申请审核流程:由经营者本人向创业地妇联提出申请→领取审批表、承诺书、经营情况调查表、备用联系人信息表,填写→等待银行审核。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政策,可以与乡镇妇联工作人员联系了解获取更多信息。电话:0629-3029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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