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总河湖长令
第11号
2025年德宏州全面推行
河湖长制工作要点
近日,德宏州总河湖长签发了第11号总河湖长令《2025年德宏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现解读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河湖长制责任
01强化河湖长履职
各级河湖长创新工作方式,突出工作重点,牵头协调解决突出难点问题,协调落实河湖管护工作经费,不断完善巡护河员制度。各级河湖长联系部门促进形成共抓、共管、共治工作格局。各县市持续完善河湖长制制度规定和工作机制。
02深化跨界河湖联防联控
强化跨行政区域配合,形成河湖治理合力。深化“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工作机制。
03用好涉河湖重大问题调查与处置机制
加大对突出问题调查处置力度,加强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04抓好涉河湖重大问题整改
针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视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检查和媒体反映、群众关注的河湖重大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一盯到底。
2聚焦关键问题,一体推进“三治一改善”
05治污水
力争在2025年基本消除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系统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治理。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全面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
06治农业面源污染
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推广“三新”技术、高效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07治垃圾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加强对停用、封场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等资源化处理利用。
08改善河湖水生态
加强重点河流、水库水质监测和水生态动态监测,健全水质水量监测预警体系。持续开展基础研究,强化科技支撑,深化科研合作,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
3强化河湖保护专项工作
09加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控制入河排污量,确保入河水质达标。
10加强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
持续强化船舶污染接收物转运处置,减少船舶污染排放。
11持续开展湿地保护修复
切实做好森林草原荒漠化普查工作,执行好《德宏州湿地保护规划(2024—2023年)》,提升湿地生态系统功能。
12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要充分利用好中央生态保护补偿政策,积极协调落实流域跨州市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
13着力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实行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监管调度,强化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推进工业、农业、生活节水。
14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
加快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
15加强地下水管理
开展重点高原湖泊流域违规取用地下水清理整治。完成新一轮地下水禁、限采区划定工作。
16着力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
深入开展排查,全面清理整治,力争在主汛期前基本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17持续清理侵占水库库容突出问题
基本完成承担防洪任务的大中型水库问题清理。探索建立河湖库网箱养殖涉水管理长效机制。
18强化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约束
启动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中期评估,加强河湖岸线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19加强涉河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
严格涉河建设项目许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0深入推进河湖库“清四乱”
规范河湖库遥感图斑动态认定和核查整改工作,分类确定核查要求及流程,组织开展新增河湖遥感图斑核查整改,分批开展已整改图斑“回头看”。
21加强山区河道管理
科学确定管控边界,动态调整山区河道名录和相关责任人,严格山区河道项目许可和监管。
22开展乡村河湖管护攻坚行动
组织开展乡村河湖管护攻坚行动。建立健全乡村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23压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
严格采砂许可,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加强河道采砂数字化智能化监管。
24规范疏浚砂综合利用
严格疏浚砂综合利用监管,严防以清淤疏浚之名非法采砂。
4坚持人水和谐,强化幸福河湖建设
25制定实施方案
制定《德宏州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有序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工作。
26推进项目建设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支持幸福河湖建设。指导各县市充分发挥河湖长制的统筹协调作用,拓宽投入渠道,规范有序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27实行名录管理
将符合标准的河湖纳入全州幸福河湖名录,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幸福河湖建设成效“回头看”工作。
28探索建立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探索建立河湖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标体系。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
29开展河湖库一体化监测感知体系建设
完成全国第一轮河湖健康评价结果和河湖划界成果上图。提升河湖数字化、智能化监管能力。
5强化组织保障,提升河湖管理效能
30提高政治站位
切实增强做好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德宏州落地见效。
31深化作风建设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32抓实能力建设
加强基层河湖管理队伍建设,持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升河湖管理队伍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
33广泛开展宣传
积极开展幸福河湖优秀案例征集发布、寻找“最美家乡河”等活动。加大河湖长制工作宣传报道。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遮放镇兴遮路 邮编:678400 电话:0692-3029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