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告》出台背景
为确保我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结合芒市实际,特制定本通告。
二、《通告》发布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
三、《通告》主要内容
确定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6月15日为芒市2023年度森林防火期,其中2023年3月1日至4月30日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并划定森林草原防火区予以通告,明确森林防火区内禁止行为以及森林草原防火相关要求。
四、《通告》实施时间
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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