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1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一、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
食用农产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水产品,抽检依据: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T 35883-2018《冰糖》,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倍硫磷、多菌灵、苯醚甲环唑、吡唑醚菌酯、吡唑醚菌酯、敌敌畏、毒死蜱、噻虫胺、噻虫嗪、水胺硫磷、镉(以Cd计)、啶虫脒、乐果、甲胺磷、氧乐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蔗糖分、色值、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氯霉素、恩诺沙星、氧氟沙星等指标。通告不合格样品13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芒市三棵树商贸有限公司金孔雀一店销售的1批辣椒(小米辣),镉(以Cd计)超标。
2.芒市三棵树商贸有限公司金孔雀一店销售的1批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标。
3.芒市三棵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云南滇帼土司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黄冰糖,色值超标。
4.陇川县章凤瑞宏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云南福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红薯淀粉,霉菌和酵母超标。
5.陇川县章凤阿慧水产店销售的1批牛蛙,恩诺沙星超标。
6.芒市轩岗乡马春秀蔬菜摊销售的1批芹菜,噻虫胺、噻虫嗪超标。
7.芒市遮放镇朗朗蔬菜摊销售的1批辣椒(细青椒),噻虫胺超标。
8.芒市遮放镇莫岩哏过蔬菜摊销售的1批姜,铅(以Pb计)超标。
9.芒市芒罕综合农贸市场左焕英蔬菜销售摊销售的1批辣椒(细青椒),噻虫胺超标。
10.芒市第一综合农贸市场光星蔬菜摊销售的1批白芹菜,噻虫胺超标。
11.芒市兴昌农贸市场莫玉相宝销售的1批淡水鱼(桂花鱼),恩诺沙星超标。
12.芒市兴昌农贸市场莫玉相宝销售的1批淡水鱼(鲤鱼),地西泮超标。
13.梁河县宏兴市场杨杏东销售的1批荔枝,苯醚甲环唑超标。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2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一、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
1.食糖: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T 317-2018《白砂糖》、GB/T 35885-2018《红糖》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干燥失重,螨,二氧化硫残留量等指标。通告不合格样品2批次。
2.餐饮食品: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等指标。通告不合格样品1批次。
共通告不合格样品3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陇川县陇把陇兴超市销售、标称为安宁味鲜源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白砂糖(分装),色值超标。
2.瑞丽市顺飞百货店销售、标称为昆明盟客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红糖(分装),不溶于水杂质超标。
3.芒市和馨烘焙坊加工的1批次桃酥(自制糕点),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0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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