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未成年人好奇心重、爱探索,生活经验贫乏,自我保护能力较弱,是社会成员中最脆弱、最易受到伤害的群体。寒假期间学生脱离学校监管,父母忙于工作,是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猥亵的高发时段。那么,教会孩子保护自己则非常关键。家长朋友们要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让孩子远离性侵害危险,请您和我们一起,对孩子进行预防性侵安全教育,让孩子学会保护自己,勇敢说“不”。
什么是性侵害?
性侵害包括违背其意志对他人强行实施性行为,也包括对未成年人的性侵害,既包括违背其意志对其强行实施性行为,也包括利用其不知情(醉酒后实施、迷奸等)、不理解或者没有达到性自主年龄(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情况下,对其实施与性有关的行为。
对性侵害的误区
事实上:男孩女孩都可能遭遇性侵。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如果男孩被性侵的话,法律会按照猥亵儿童罪论处。
怎样预防性侵害
在网络环境中,不随意透露自己的年龄、家庭住址、学校名称等个人信息,避免被不良分子盯上。谨慎对待网友的见面邀请,不要轻易答应。如果遇到网友发送不良信息,及时告知家长或信任的成年人。
遇到性侵害该怎么办?
对侵犯你的人大声说“不”!赶紧跑开并告诉你信任的人。
那些法律条款保护我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一款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款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第二百三十七条 第一款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三款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中山乡小街(农村信用社旁) 邮编:678400 电话:0692-295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