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芒市中山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计算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芒市中山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dhms.gov.cn/zdx)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上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芒市中山乡人民政府联系(邮编:678406;电话:295001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中山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务公开相关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2022年德宏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部署落实,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中山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办相关工作要求,我乡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强化公开监督,使该项工作在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开展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我乡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办公室按各自职责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纪委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及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信息主动公开。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全面、准确、及时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我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机构设置、职能、依据和工作程序;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办公室文件;政府办公室人事任免、政府办公室领导成员的履历、分工和调整变化情况;其他依照职责承诺办理的事项及落实情况,同时及时公开各类政府办公室信息,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在职责范围内予以澄清。
(三)严格公开程序。政务信息公开前,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确定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在我乡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还结合我乡实际,以村务政务公开栏为载体,进行公开。公开后,对公开的信息及有关资料及时立卷归档保存好,以便查阅。
(四)规范操作程序,加强信息管理。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我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6条。截至目前,我乡未发生一例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强化保密意识,严格执行审查审批制度。我乡正确处理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关系,做到既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对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对密级问题没有把握的,及时商请保密部门审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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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8 |
0 |
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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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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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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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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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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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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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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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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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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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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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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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 织 |
法律服务机 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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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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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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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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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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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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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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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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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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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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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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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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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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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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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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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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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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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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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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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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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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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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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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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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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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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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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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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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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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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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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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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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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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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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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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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直以来,中山乡人民政府在政务新媒体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存在不足。
(一)政务新媒体公开的社会认知度不够高,对政务公开的宣传工作还不够到位,政策措施通俗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群众对政务公开的了解和认知还不够全面深入;
(二)工作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还需要适应互联网发展的形势,与时俱进,扩大信息量,拓宽信息覆盖面,让辖区群众更多的了解政务动态,紧跟国家步伐;
(三)信息发布过程中仍有错别字存在的情况,虽然我乡一直加强政府网站间的协同联动,及时处理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的纠错意见,但是我们将吸取教训,高度重视信息发布的严谨性,在发布信息之前,高度重视,仔细检查,确保发布的信息没有文字错误的同时用词得体准确。
接下来,我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州、市有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
(一)加强政府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普及力度,让辖区群众第一时间知晓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省、州、市相关惠民政策;
(二)继续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工作,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评议,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三)加强对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的日常监督管理,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芒市中山乡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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