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乡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提出以党委副书记、乡长任组长,副乡长及挂职副乡长为副组长的中山乡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主要目的是完成本辖区内农村宅基地的信息统计、上报工作;检查农村宅基地用地审批后使用情况;检查农村宅基地未批先用、批少占多、未经批准擅自占地等宅基地违法行为及其他需要巡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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