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乡人民政府:
《中山乡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同意中山乡光明坚果初加工基
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中政请〔2022〕52 号)已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山乡光明坚果初加工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二、你乡要依法依规完善设施农业用地和林业用地相关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工建设。
三、你乡要按照实施方案内容尽快组织项目实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方案内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精准、安全。
芒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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