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通报
2021年度国家卫生城镇复审结果
其中
云南省13个城市(区)
重新确认为国家卫生城市(区)
5个乡镇(县城)
重新确认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云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面成效显著
复审成绩突出
被予以表扬
2021年重新确认国家卫生城市(区)名单
(云南省)
2021年重新确认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名单
(云南省)
昆明市
石林县城、温泉街道、青龙街道
曲靖市
罗平县城
玉溪市
大营街道
全国爱卫会指出,复审和抽查结果表明,各地高度重视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在获得国家卫生城镇荣誉称号后,持续推进卫生创建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健全城市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努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城镇社会卫生综合治理,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成果,发挥了典型示范作用。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持续深化爱国卫生运动,为疫情防控奠定了扎实的环境基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北京市通州区、北京市怀柔区、上海市青浦区、上海市徐汇区、上海市嘉定区、江苏省连云港市、浙江省丽水市、浙江省舟山市、河南省驻马店市、重庆市大渡口区等10个城市(区)及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浙江省和云南省爱卫会,在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面成效显著,复审成绩突出,予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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