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接续申请
(1)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2)事项简述: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因户籍关系跨省、市地、县转移的,需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3)办理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变更后的户口簿;
(4)办理方式:在缴费期间,参保人员跨省、市地、县转移的,转入地社保机构允许参保人员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向转入地提出关系转入申请,或参保人员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变更后的户口簿通过转入地线下服务渠道,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现场办理;
(5)办理时限:收到转入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6)结果送达: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7)收费依据及标准:无收费;
(8)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
(9)办理机构及地点:县社保机构;
(10)咨询查询途径:可通过到经办机构咨询查询或电话咨询查询;
(11)监督投诉渠道:监督投诉电话0692-3027281,0692-2120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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